12月11日上午11时许,羁押在汕尾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薛锦波因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往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因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汕尾市公安机关及时通知死者家属,死者家属对逸挥医院出具的死因诊断存有异议,要求进一步调查。当日,汕尾市检察机关即介入对薛锦波死亡事件的调查,并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薛锦波的死因进行第三方鉴定。
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专家对尸表进行检查,情况如下:1、死者颈项部、背腰部及四肢背侧未受压部位的广泛紫红色改变,为尸斑;2、双手腕、膝关节等部位见局限性瘀斑,且对称,损伤程度轻微;3、体表其余部位未见明显外伤,未触及骨折征;4、尸斑显著,口唇、指甲床紫绀,符合猝死的一般病理改变。专家建议进行系统解剖检验,以明确死因。
检察机关正继续依法对该事件作深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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