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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未成年庭审进入数字化 视频审判减心理负担

2011年12月13日 11:32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重庆未成年庭审进入数字化视频审判减心理负担
    (重庆)渝北区法院工作人员正在介绍未成年人视频审判模式。重庆晨报记者 何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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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新华社《瞭望》周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等8家中央主流媒体来到渝北区,见证该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通过视频进行法庭陈述

  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小、阅历尚浅、心智不成熟,置身于审判法庭时,容易产生恐慌、顾虑、沉默不语等情况,渝北区法院在推行“圆桌审判”理念的基础上,再推出了“分离保护式”审判模式。

  “分离保护的庭审由审判区、保护区和感化区组成。”渝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钰鸿说,该模式是2007年借鉴了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后推出的。审判区就是我们常规的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未成年被告不必到审判区面对审判人员,只需坐在单独的保护区内,看视频即可。该视频系统连接审判区,且根据声音自动切换画面。

  前科封存不影响升学

  “惩罚只是手段,如果因为初犯、偶犯而终生被贴罪犯标签,会使未成年犯罪人难以融入社会,甚至导致再次犯罪。”吴钰鸿说,为了让孩子们回归社会无障碍,渝北区今年开始试行“附条件前科封存”制度。即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2个单位,共同推进“前科封存”制。

  “前科封存”的对象为公安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非监禁刑的一般犯罪未成年人。申请前科封存的未成年人通过考察后,领导小组会发给《前科封存证明书》,由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封存该未成年人的犯罪档案。如果封存对象继续犯罪,司法机关将对其犯罪档案解封。

  案例>

  孩子抢手机

  只想父母关注他

  2009年8月,小古来到渝北某手机营业厅,让营业员拿出一部手机任其挑选。不料,小古拿着手机跑出了营业厅。随后,他被捉获并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这只手机价值1199元。

  然而,检察官发现,小古初中刚毕业,才满17岁。孩子平时并不调皮,学习成绩也不错,已被渝北区某高中录取,家里也不差钱。为何会做出这样的举动?“父母平时太忙了,整天就知道工作。”小古告诉检察官,“我想做点轰动的举动,好吸引他们的注意。”经过调查核实,再考虑到小古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于是决定对其不予批捕,采取微罪不诉的决定。

  3年后,小古成功考入西南大学,成为工商管理学专业自考学生。(记者 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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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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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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