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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工程建设领域“潜规则”加剧腐败

2011年12月13日 13:13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多年来,在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领域成为腐败高发区,建设局长、土地局长、交通厅长也因而成了“高危职业”。这听起来颇具讽刺意味。众所周知,常与脚手架打交道的建筑工人实属高危职业,不曾想,用不着上脚手架的建设局长、土地局长、交通厅长竟也成了“高危职业”,这透着“黑色幽默”的描述反映了令人痛心与忧心的社会现实。

  现实中,工程建设项目毫无疑问是“唐僧肉”,因为有利可图而令不少人垂涎欲滴。因此,能不能拿到工程、拿到什么样的工程就成了获利的关键,于是,那些手中有工程项目或可以左右工程项目“花落谁家”者自然也就成了“牛人”,因而也进入“高危职业”行列。这种“高”尽管不是物理上的高,但的确很“危”,近些年,河南省交通厅四任厅长相继落马,1996年至2005年10年间,全国有13个省市交通厅(局)的26名厅局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便是最有力的例证。

  实际上,为了防止建筑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国已出台一些法律并建立了相关机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比如建设有形建筑市场。从1992年开始,为扭转建筑工程领域的混乱状况,我国部分地区探索并建立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使招标投标、建筑市场、质量监督、工商等管理机构集中办公,把项目法人、承包商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一并纳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实行工程信息发布、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监理委托、质量安全监督委托、施工许可证办理等“一条龙”服务。1997年2月,建设部还下发了《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然而,各地有形建筑市场的陆续建立并未能遏制住“潜规则”的汹涌浊流,有些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使非法交易反而有了合法平台。2009年8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列举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依然令人触目惊心: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二是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三是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四是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五是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六是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从今天本版读者来信及记者调查揭出的“黑幕”看,目前这些问题已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通病。它们如同强烈的腐蚀剂,一方面造成了大量“豆腐渣工程”,一方面促生了大批“人渣”。

  对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其投资总量是相对固定的。种种“潜规则”使参与各方得以层层“揩油”,只顾敛财,不尽职责,许多工程款都被中饱私囊了,工程质量自然无法保证。所以“豆腐渣工程”、腐败分子的产生就是必然恶果。与前者相比,腐败之恶危害更大,因为,一旦贪腐成为与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流行病”,那么建筑行业也就岌岌可危了,并且会危及整个社会大厦。赵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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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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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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