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到今年,色魔石某疯狂作案,致多名无辜幼女和一名妇女受害。而直至案发,妻子宋某对丈夫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昨日记者获悉,石某日前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草丛中强奸夜行女
石某是云南人,2004年底,年仅18岁的他在泉州打工,在别人的介绍下,与宋某认识,谈起了恋爱并同居。2005年12月,两人奉子成婚。次年,宋某生下小孩,2007年3月,夫妻俩回到泉州打工。
在妻子看来,石某平时很正常。然而,他却背着妻子,干了一件件伤天害理的事情。
阿琼(化名)是石某侵害的第一个人。2007年8月8日0时许,阿琼独自走到鲤城区金龙古龙路南环路口内100米时,石某从黑暗中蹿了出来,扯住阿琼的衣领将她往草地里拉。她死命喊叫,但深夜周围没人帮忙,石某用手卡住她的脖子并威胁再叫就掐死她。阿琼被掐得说不出话来,随后被石某拖入草丛……石某离开后,阿琼缓过神来,回家后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但因被害人提供的信息有限,案件侦破一时陷入僵局。
被害幼女精神受创
石某第一次得手后,也害怕不已,直到2009年7月19日下午4时,他再次伸出邪恶之手。
当时,石某骑自行车在鲤城区某工厂附近的小溪边,看到了正在玩耍的小雯(化名)姐妹俩及另外一个女孩子,以带她们上山为由,将孩子们骗到附近的一处龙眼林。看到环境陌生,小雯就拔腿就跑,石某追上来,对她扇耳光,欲图不轨,小雯的妹妹乘机逃脱。石某丢下小雯,去追她的妹妹。恰好附近有人在放牛,石某只得罢手,三个小女孩才得以逃脱魔掌。
去年1月17日下午2时许,小美(化名,10岁)和小莉(化名,10岁)在金龙街道玩,石某再起歹念,说自己要上山采摘杨梅,要她们带路,并说事成后会给她们几元钱。石某把她们带到一处山头上,在树林里,石某拿石头威胁小美和小莉,强行地占有了她们。事后,小美精神出现了严重问题,担惊受怕,常在半夜中醒来,家长不得不将她送回老家休养。
去年3月和4月,石某又作案两起,致两名幼女受害。
妻子不知丈夫恶行
今年5月10日下午4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常泰街道路边社区排查时,将石某抓获。石某的妻子接受警方询问时说,自己与丈夫夫妻关系很正常,没有发现他有不良嗜好或对异性有不正常的行为举止。
中院审理后认为,石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并致一人轻伤,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强奸妇女、幼女多人多次。石某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依法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东南早报 记者黄墩良)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