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12月13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海薇 海飞)浙江嘉兴一八旬老汉本以为找了个老伴共度余生,岂料相亲炫富,险些落得人财两空。据浙江海宁法院透露,12月13日下午,两位女贼窃老王某、朱某已被绳之以法。
去年,现年54岁的王某认识了已离异的朱某。朱某现年已有63岁。今年8月11日下午,王某、朱某两人经协商来到八旬老汉汤大爷家中。王某称要将许某介绍给汤大爷,大爷听了,很是开心,于是便带了两人进了自己的卧室,“我其实很有钱的,我给你们看看。”汤大爷说着便打开窗口旁的保险箱,从里面拿出一个大袋子,大袋子里面有五个小包。汤大爷很开心地将一包一包的金器展示给王某、朱某看:“这是项链、这是手链、这是戒指……”,却不知王某在趁其不注意时,已经顺手牵走了一包。
王某得手后,因为害怕便要带着朱某离去,而汤大爷则意犹未尽,邀请他们再来。
之后,王某将1条24K黄金项链、1条18K黄金项链、1条24K黄金手链,1枚24K黄金戒指私吞,并与朱某将另一条重达45.53克的24K黄金项链销赃给潘某,得款15000元,两人将所得赃款平分。
当晚,汤大爷的儿子听说3人进过卧室,不是很放心,便让大爷打开保险箱看看,当即发现少了一袋价值3万多元的金器,汤大爷惊慌失措。大爷的儿子立即电话联系王某,希望她们能够归还金器,然而王某和朱某拒不承认。最终,汤大爷报警。
归案后,王某说道:“我以为汤大爷年纪大了,少掉点东西他也不会注意到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朱某已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566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朱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5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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