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李某到一家电子公司工作。上班不久,他见公司仓库无人看管,便盗走价值近40万元的内存条。
郭某去年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在老家徘徊了一段时间后,又茫然地回到了河南郑州,因手中没钱,便产生了抢点钱花的念头。于是,他利用招聘广告把学生骗到自己的租住处,然后实施抢劫……
“2009年至2011年,我院共办理了328名大学毕业生犯罪案件,他们都是刚刚毕业不到两年的年轻人,令人痛心,也让人惋惜。”12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王水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调查显示,这328名刚刚走出校园不久便走上歧途的大学毕业生中,有工作的102人,占31.1%;女性有39人,占11.8%;大专学历的有242人,占73.7%,其余均为本科学历;非本地户口者有223人,占67.9%。
从涉及罪名来看,侵犯财产性犯罪共179人,占54.5%,其中盗窃、抢劫和诈骗犯罪,分别占总数的46.6%、9.7%和6.8%;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共98人,占29.8%,数量较多的是故意伤害和强奸犯罪;其余人数相对较多的犯罪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和介绍、容留卖淫。
靠帮人发诈骗短信“创业”
前不久,靠帮人发短信“创业”的刘某和3名同伙因涉嫌诈骗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到法院。
面对检察官,刘某讲述了自己的蜕变经历:大学毕业后,她总嫌自己赚的钱少,很羡慕其他女孩子穿名牌服装、背名牌包……因为收入少,无法满足自己的这些欲望,赚钱心切的她伙同男友在郑州租了房,买了3台电脑,花9000元从网上买了15台二手群发短信设备,自己当起了老板,开始“创业”。
刘某所接的单子中,分为“商单”与“黑单”两种。“商单”是正常的广告短信,“黑单”则是诈骗短信,占她所接单子的80%。“黑单”的客户大多是福建、湖南人,他们通过电话或QQ联系,谈好细节,就再不露面。看到自己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上钱到账了,刘某就按对方给的内容和电话,开始往外发短信。行价是,商业短信每发一条3分至4分,诈骗短信每发一条4分至5分,一般一单至少1万条。
刘某说,她的公司每月发诈骗短信10万条左右,“黑单”内容主要有银行扣费、复制卡、六合彩、低息放贷等。为了安全,她会以每条赚1分的底线转给同行做。
“赚得少,但更安全。”短短几个月,刘某等人就非法获利4万余元。
7成嫌疑人处于待业状态
“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已成为大专以上学历犯罪群体的‘主力’。”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毅隽介绍,经对近年来该院办理的大学毕业生犯罪案件调查发现,2010年比2009年增长8.7%,2011年前8个月比2010年同期增长54%。犯罪嫌疑人中,71.9%处于待业状态,待业时间超过1年的有41人。在已经就业的人当中,有81.3%的人从事的是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