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12月14日电(谷华 朱正连)14日,江苏盐城警方和银监部门对该市“11.5”电信诈骗案件中的有关人员进行倒查问责并发出批评通报,要求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员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和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
今年11月5日,盐城市亭湖区一居民在家接到自称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电话,称其办理的深圳招商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9725元,可能系被人盗用,让其打电话到深圳市公安局报案。后该居民根据对方提示,于当日下午4点50左右,携带存单到市区某银行营业部将18万元存款取出后,连同1万元现金汇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里,不久感觉被骗,遂报警。
盐城警方和银监部门经调查认定,该电信诈骗案的发生,除居民本人自我防范意识较差外,相关银行和工作人员存在诸多问题。受害人在办理转账业务时,明显具有公安机关列举的遭遇诈骗的特征,但经办员工防范意识仍然较差,没有按照公安和银监部门的统一要求履行提醒告知职责,未能守住防范电信诈骗的重要关口。目前,当事银行的员工被调离原岗位。
盐城警方和银监部门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推行防范告知登记制度,对在柜面转账汇款2万元以上储蓄户必须给予防范提示并签字确认,并加快营业网点和自助银行防范电信诈骗公益广告的安装、发布进度和日常维护工作,从源头堵塞电信诈骗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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