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丹12月14日电 (梁秀鸾 莫宁)广西河池南丹警方14日透露,南丹“12.8 毁容案”随着作案人投案自首而画上句号,12月14日韦某被南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2月8日22时许南丹县城关镇金叶街1巷发生一幕惨案,一女子在巷道突遭前夫用硫酸泼洒头面部,导致其头面部深度烧伤。目前该女子仍在医院作进一步观察。
经审讯,韦某供述,他与前妻罗某两人本已离婚,罗某离婚后结交了新的男朋友,但与前夫韦某仍保持着不一般的关系。起初韦某以为与罗某有和好的迹象,但后来发现罗某在与自己联系的同时还交往其他男朋友,这让韦某很是伤心。12月8日22许韦某驾着柳微车行驶在路上时遇到罗某,本想好好和罗某谈谈此问题,但最终二人发生口角。韦某不满罗某在和自己交往的同时和别人保持“暧昧”,认为自己被罗某戏弄,恼羞成怒的韦某将车上存放工程用的硫酸泼向罗某脸上后逃离现场。
回到家后的韦某,发现自己的面部和手腕在泼洒过程中被硫酸溅到被不同程度的烧伤。自己都受伤了,前妻的脸,肯定也被烧得很厉害。想到这里,韦某心里掠过一丝悔意,但又想到平时罗某这样戏弄自己,男人的尊严告诉他罗某是咎由自取。后来听说罗某到公安局报案了,韦某担心受到法律惩罚就逃到朋友家躲避。
南丹县公安局城北所领导多次到韦某家做其家属思想工作,经家人和民警的劝说,韦某经反复的利弊权衡,终到城北派出所投案自首。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