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瓢里镇某村村民朱某,今年43岁,至今未婚。小时候,朱某得了一场大病,并发眼疾,造成双目失明。去年8月起,朱某竟3次猥亵邻居家的女童,被抓时还声称自己只算“耍流氓”,不算犯罪。
龙胜一双目失明的男子,竟对邻居7岁的女童3次实施猥亵。日前,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男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龙胜瓢里镇某村村民朱某,今年43岁,至今未婚。小时候,朱某得了一场大病,并发眼疾,造成双目失明。此后,朱某再没进学校读过书。去年8月的一天,朱某在自家门前纳凉。邻居7岁的女孩小琴(化名)路过他家,并和朱某玩耍。期间,朱某以给糖果吃为诱饵,将小琴诱骗到自家房间内,对小琴的隐私部位进行摸弄。年幼的小琴懵懂不知。
今年五六月份,朱某又以给糖果吃为由两次诱骗小琴到房间,对其实施猥亵。事发不久,朱某被“请”进了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说自己并没有对小琴实施性侵犯,只算耍流氓,而不是犯罪。
日前,龙胜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法院认定,朱某的行为已构成了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朱某系盲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桂林生活网 记者周绍瑜 通讯员廖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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