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2月15日电(记者 陈静)曾备受关注的上海徐家汇天钥桥路1号麦当劳餐厅伤人致死案今天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数位被害人家属旁听庭审,一度泣不成声。
1969年出生的被告人杨阳系北京人。2010年3月19日凌晨,杨阳在徐汇区天钥桥路1号的麦当劳餐厅过夜。凌晨4时10分,店员李锋上前劝说不要在座椅上睡觉。杨阳不听劝告,随即发生争吵。后,李锋用水泼杨阳,杨阳遂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对李锋的颈部,胸部,腹部,捅刺数刀致李锋因左颈内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3月28日凌晨,杨阳在山西太原落网,次日,被押解回沪。4月22日,经上海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经鉴定,杨阳患有精神分裂症。2010年7月16日,杨阳经鉴定无受审能力,被释放并送至医院治疗。2011年9月28日,杨阳经鉴定恢复受审能力,再次被批捕,并于10月28日报送法院审查起诉。据知,目前他处于缓解期,在本该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杨阳说,他到上海准备做小生意,因为没有钱住旅馆,所以在麦当劳过夜。对血腥的场景,杨阳表示,记忆很模糊。
今天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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