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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称安徽祁门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撞人后未逃逸

2011年12月17日 18:5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16日从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交警部门了解到,6日晚祁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江宿怀驾警车撞死一名4岁幼童,幼童的祖父因此于13日自杀。目前警方已认定江宿怀当晚未酒后驾驶,并称其及时报警并投案,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

  祁门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12月6日18时30分,祁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江宿怀报警称,其驾车在历口镇深都路段撞到一名在公路上玩耍的小孩。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历口派出所、交管大队三中队出警处置。经调查,12月6日18时26分,江宿怀驾驶皖J0591警车由大北埠往历口方向行至深都路段时,撞到在公路上玩耍的4岁男孩汪佳铭,伤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死亡。事故发生后,祁门县立即成立了由政法、纪检、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分别就事故原因和家属赔偿等开展工作。目前家属安抚和39.8万元的赔付工作已结束。经初步查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未酒后驾驶;事故车辆技术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待技术鉴定结论出来后,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关调查组正抓紧对驾车原因进行调查,同时,责令当事人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等候处理。

  祁门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胜文说:“发生事故的时间约为6日18点26分,江宿怀拨打110报警的时间为18点30分47秒,路面交警接到出警命令是18点32分,40分钟后,交警赶到事故现场,而江宿怀此时正在离事发地最近的历口公安派出所报案。因此其不存在逃逸行为。”

  祁门县有关部门称,联合调查组正对于当晚江宿怀是否执行公务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针对网传历口镇林业派出所所长戴伟在事发后对肇事者说“局长快跑”一事,祁门县相关部门称不知情。(记者鲍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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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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