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长吃了空额吃官司
冒领1.6万元给儿子
受审称为了套近乎
保安公司的中队长周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虚报两名亲友执勤的考勤记录,冒领出工资及加班费2万余元。今天上午,周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
周某自称从1988年就开始在一家保安公司做保安员,1992年当上了中队长,直至案发之时。周某说,他作为中队长,负责30家客户单位的联系、协调,续签合同以及保安员的招收和管理工作,保安要靠周某审核的考勤才能领取工资。
公诉机关指控称,周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自己的儿子从去年7月至今年6月,在保安公司驻友谊医院执勤点的考勤记录,冒领了虚报出勤产生的工资16000余元。此外,周某还虚报朋友的弟弟从今年1月至6月在全聚德烤鸭店执勤点的考勤记录,冒领加班费6200元。
在法庭上,周某自愿认罪,对赃款数额也没有异议,并已经退赔了赃款。“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周某痛快地说出了自己虚报冒领工资的原因:“我和前妻离婚后,儿女对我一直不理不睬,2010年6月,儿子因为我赌气不在公司干了。但他们一家生活比较困难,我就想给他领份工资,用这种办法拉近父子关系。”
随后,周某命令儿子原来所在分队的分队长给他儿子继续做了一年全勤记录,每个月领出一千四五百元工资,打到儿子原来的工资卡上。“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钱,以为是我给他的呢。”周某说。“那你为什么给朋友的弟弟虚报冒领加班费?”公诉人问。周某说,他得知对方母亲病重,生活困难,就给做了一份加班费。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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