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51岁的艾先生第一天到祝舜路一工地干活,他在工作中不慎跌入三米深的地下室,造成四根肋骨骨折。艾先生的受伤令这个家庭陷入了极大的困境,然而,当他的家人向工地索要医药费时,却遭到了层层阻拦……
干活时跌入地下室
四根肋骨骨折
昨天早上,记者来到山大二院住院处,见到了艾先生。“昨天我第一天到那个工地上干活,是工头在全福立交桥找的我。”艾先生说,他今年51岁,家在济阳县孙耿镇,一直以打零工为生。18日下午,艾先生随工头到祝舜路一工地上干活,“我是负责拆板子的,他们说让我跟着去地下室拿钢管,我就跟着去了,那个地方特别黑,我下楼梯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就走空了。”艾先生说。
“地下室大概有三米深,我摔伤后就给我弟弟打了电话,他和那个工头一起把我送到医院来的。”艾先生说,到了医院后,工头给垫付了200元的费用,在医院呆了一会就走了。经过医院诊断,艾先生四根肋骨骨折,需住院治疗。
从未跟工地签过合同
家里俩孩子等着交学费
昨天一早,艾先生的弟弟到工地上找承包的老板要住院费,然而老板一直未曾露面,建筑公司的人又说此事与公司无关,这下,艾先生一家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当时也没有签什么合同,也没说过出了事该由谁负责,没有保险,我打了这么多年零工,从来没跟工地上谈过这种事。”艾先生说,现在出了事,他不知道该去找谁。
“我家里有三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3岁,昨天下午我知道了这件事急的不得了。”说到这里,艾先生的妻子尤女士显得特别心酸,她说艾先生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家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都要靠艾先生打工挣来的钱交学费,现在艾先生倒下了,家里不仅没有了经济来源,还要面对这高额的住院费用。
建筑公司、承包老板、工头
三方相互推脱
昨日下午,记者和艾先生的弟弟一起到了工地。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艾先生受伤的事,他说知道这件事,但是公司已经将这些项目承包给个体了,所以出了事故跟公司无关,“那个地方确实是黑,但是公司没说不能拉电,他们可以自己接电,这是承包老板的责任。”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事发时也在场的工头,工头称他也才来工地6天,只是负责帮老板找人的小工头,“出了这种事,也很想帮他,但是无能为力,“我给承包老板打电话了,他说因为出事的时候我们没有立刻跟他汇报,他不知道这个事,所以也不管。”随后,工头给了记者一个承包老板的电话,但是记者拨打多次都没有人接听。
艾先生的弟弟说,出了事之后,工地上没有一个人到医院里看过哥哥,迫不得已,他选择了报警。
律师说法
工地、承包商都有责任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一,赵金一说,虽然艾先生没有和工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能证明他是在那个工地上干活时摔伤的,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这个很好证明,他当时摔伤都有工友看到,工头也将他送到医院了。”赵律师说,只要有雇佣关系,一旦工人发生意外,工地和承包商都要承担责任,“现在他们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去投诉,国家现在有许多专门保护农民工的法律,到劳动部门举报就可以。” (记者 郑心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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