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仅仅6天后,长丰县一男子就提着水果刀对一家超市实施抢劫,作案过程中,还将超市的一名收银员和一名保安先后捅伤。 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当被问到为何要用刀捅伤收银员时,赵某的回答令人咋舌,“我大声对他说‘抢劫’!没想到,他竟然不理睬,还用轻蔑的眼光看着我,我一怒之下才捅了他 。”
2011年8月14日下午5点左右,长丰县苏果超市发生了一起恶性抢劫案件。被告人赵某将提前购买的水果刀装入随身携带的包中,窜至超市收银柜处,用水果刀捅伤收银员闫某。可是,因多次尝试打开超市收银柜未果,加上担心被抓获,赵某随后便逃离超市。
在赵某逃跑过程中,超市保安员王某一路追撵。至长丰县供电公司附近时,赵某试图打车逃窜,王某见状也拦车追赶。终于,在长丰县张祠窑厂附近将其追上。为抗拒抓捕,赵某又将王某捅伤。令人吃惊的是,赵某之前因故意伤害罪刚刑满释放。经法院审理,赵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九个月。(刘珺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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