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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日报:财政为酒驾肇事“埋单”暴露监管漏洞

2011年12月21日 18:29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有媒体报道,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醉酒驾公车交通肇事,将阳某父子二人撞伤,其中父亲被撞成植物人,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助该副局长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至今尚未归还县财政。

  地方财政为官员酒驾肇事“埋单”不只这一次。此前,江苏宜兴劳动局局长酒后驾车连撞3人后逃之夭夭,伤者治疗费用全部记在单位账上;河南洛宁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赔偿款同样出自财政;河南西峡气象局局长陪同上级领导到景区游玩途中撞死3人,也是财政来“埋单”。

  以上种种事例,不仅反映出官员酒驾现象不少,还揭示出肇事之后有人“埋单”,肇事者个人似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更折射出公款无人看管,可以随意“借款”,可以随意支出。至于纳税人是否知情、是否同意,财政借款或“埋单”是否违规,地方有关方面根本没有放在心里。

  以广西这起财政为酒驾肇事“埋单”现象为例,由肇事者所在单位住建局打报告给县政府,经过县长同意后“借款”,看上去经过了一定的程序,但是县长一支笔就能批准“借款”,还是说明权力大于一切,既不管这笔“借款”是否违规,也不管“借款”能否及时归还。

  在笔者看来,广西临桂县财政为官员酒驾肇事“埋单”现象,暴露出多个监管漏洞,不仅让纳税人为财政监管担忧,而且是在变相纵容官员酒驾。其一,肇事者单位帮肇事者“借款”,说明了一个问题:即使肇事者违法,所在单位也要帮着搞定一切,包括“借款”。也就是说,肇事者和所在单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其二,执法部门对官员肇事者“另眼看待”。广西警方在出事后没有及时对肇事者采取措施,而是在媒体披露此事后,才将肇事者刑事拘留,然后肇事者才被免职。要不是被媒体曝光,肇事者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惩罚。其三,公共财政没有合格的“看护人”。广西临桂县县长在“借款”报告上签字:“因情况特殊,先行分期拨付,春节后上会通报一下。”这说明县长花钱或“借钱”是“先斩后奏”,不管以后会上其他人是否同意,这笔公款已经提前借出了。其四,财政借钱容易,肇事者还钱难。“借钱”由县长批准就行,但“借款”至今尚未归还县财政,说明想要肇事者还钱很难了。在一些人看来,所谓“借款”实为一种财政“埋单”的借口,最后很可能变成糊涂账,让纳税人来承受。(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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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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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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