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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至上”就没有迈不过的“乌坎”

2011年12月22日 11:3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如果当地政府一开始就秉持法治原则,坚持民意为重,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乌坎事件可能不会发酵得如此影响巨大。

  据《南方日报》报道,12月20日,中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陆丰市干部群众大会上宣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乌坎村群众的利益诉求,决定成立省工作组,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尽快恢复乌坎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此前一天,汕尾市已表示收回被征耕地,乌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已被“双规”。

  据报道,自2009年6月,乌坎村民就开始上访反映征地问题,今年9月21日后,出现了打砸公私财物和冲击边防派出所行为。11月,乌坎村民又曾集体上访,之后事件逐渐被外界关注。

  事件的最新进展,让民众看到了解决乌坎问题的希望。显然,无论是乌坎村民,还是当地政府,以及诸多在网络上“围观”的公民,都希望解决问题,而不愿看到事件继续恶化。

  朱明国在会上说,“坚持民意为重,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法律为上,依法依规、讲情讲理,妥善解决问题”。这些话说得非常好。只要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尊重乌坎村民的利益诉求,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依法公正透明处置其中的问题,那么,就没有迈不过去的“乌坎”,乌坎事件也必定能顺利得以解决。

  不过,话说回来,乌坎事件发展至此,当地已经付出了不小的“维稳”代价,值得吗?那么,问题又出在哪里?

  对此,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认为,“乌坎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是我们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这可以说是点到了乌坎事件的本质。

  乌坎事件确实经过了一个矛盾长期累积、且未能依法得到解决的过程。村民从2009年6月21日就开始向上反映问题,如果在这两年多的时间内,陆丰、汕尾的有关部门和官员,能够“以民意为重,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对待乌坎村民的合理诉求,坚持“法律至上”,依法解决乌坎的实际问题,多进行解释沟通工作,事情或许就不会脱离理性的轨道,打砸工厂等一系列事件或许就不会发生。

  事实上,即便是最近,当地如能秉持法治的原则,乌坎事件可能不会发酵得如此影响巨大。

  中国面临着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在一些地方,矛盾甚至还十分尖锐,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互联网时代也形成了“围观”的维权民众,扩大了事件的影响。这些新情况,可能让当事的地方政府面临着没有预料到的压力,甚至在这种压力面前,进退失据。

  想强调的是,既然承认矛盾存在,首先没必要对此类事件“反应过激”,继而采取非理性的解决措施,反而可能激化矛盾。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讲法治”“讲公正”。地方政府“法治至上”,民众自然也会“理性至上”。因为这些事件的性质并不复杂,民众主要表达的都是利益诉求,并渴望实现公正。

  回忆此前的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可以发现相似的处理逻辑,就是只要尊重民意、坚持法治、维护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复杂的问题便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如今的乌坎事件,正在按照这样的逻辑在进行,那么事件的圆满处理便值得期待。而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其他地方从中应有所借鉴。(龙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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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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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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