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在(浙江)临海客运中心等车的王先生被人搭讪:“先生,想‘放松’下吗?50块就行。”
在车站后面的小出租房里,王先生完成了“交易”。想走时,他被两个人拦住了。“50块钱是带路费,今天不拿出1000块别想从这里出去。”
几个大汉掏走了王先生身上的8000多元钱,并警告他不要报警:“嫖娼违法。”
王先生自认倒霉。其实跟他有相同遭遇的人还有很多,只是大家都选择了“打落牙往肚里咽”。
前天,临海警方对这个“仙人跳”团伙严厉打击,抓获了17名犯罪嫌疑人。
他们或母子、或夫妻、或姐妹,分工合作,负责拉客、放风和敲诈抢劫;卖淫的小姐则是花钱雇来的外地女孩。
卖淫结束后,他们就会对嫖客进行敲诈,身上的钱有多少拿多少。
这群团伙选择的目标也有讲究,如果是外地人,就老少通吃;如果是本地人,则选择一些四五十岁以上的人,看中的是他们会顾及面子不肯报案。
临海警方表示:“受害人碍于面子不肯报案,是这些犯罪团伙得以生存的重要原因。现在报案指证案情的,警方会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通讯员 高波 驻台州记者 陈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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