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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80位民工被拖欠工资80余万元 讨薪遭殴打

2011年12月23日 12:39 来源:中国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定于2012年1月10日结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执法行动,正在河南各地紧张地进行着。近日,河南省新密市青屏苑一期工程部分农民工向记者反映:青屏苑一期工程长期拖欠80位民工工资80余万元,民工讨薪遭殴打。民工多次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正当信访,但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我们大部分都是来自河南信阳的农民工,都是今年3月份来新密市打工的,在青屏苑一期工程项目做钢筋工。6月24日突然不让我们干活了,后来把我们赶出工地,工资一直拖欠到现在。”80位讨薪民工的代表周建对记者说。

  青屏苑的项目公示牌显示,该项目是由新密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位于新密市中心核心位置”。位于新密市惟一的市政公园青屏广场南侧的该项目,其工程承建方是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建)。

  来自河南信阳53岁的王姓民工说:“被赶出工地之后,我们没有住的地方了,就睡在青屏广场上,大夏天的,晚上有蚊子咬我们,很受罪。”据几位民工回忆,7月中旬,部分民工到工地讨要工资时遭遇围殴,6位民工被打伤。此后,他们便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据周建反映,80余位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误工费,再加上克扣的工钱,总共80余万元。记者在其提供的记工单上发现,被拖欠最多的上万元,最少的才120元。

  周建向记者展示的一份青屏苑项目劳务合同显示:甲方为河南民新劳务公司,负责人为夏某,乙方为彭某等3位自然人。“劳务的大老板就是夏某,在夏某下面还有3个小老板(彭某等3位自然人——记者注),我是小老板请来的,我带来的有上百位民工。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保险。”

  根据相关法规,严禁分包工程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组织和个人,而包工头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质的。但一些建筑企业通过层层转包,将应承担的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薪酬等法定责任,推卸给不规范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身上。显然,正是劳务转包导致周建等人遭遇欠薪。

  12月13日,在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协调下,中国商报记者和周建在该局建筑业务管理科办公室,先后见到了民新劳务公司和江苏一建的有关负责人。

  虽然民新劳务公司夏某矢口否认拖欠民工工资,但是江苏一建一位名为赵永红的负责人承认拖欠工资。12月9日,赵在信头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的信纸上,写下了30位民工的名字以及每人被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他说:“这是劳务公司的夏老板让我写的,他说让我核对一下拖欠的名单和数额。”

  “我们的工资结算都是这位姓赵的负责的。”周建回忆说,此前,江苏一建曾支付给部分民工工资。当时劳务公司认为工资标准有点高,单方面提出一个工扣20元钱,否则不支付工资。部分民工为了尽快拿到钱,接受了克扣工资的方案。据周建统计,被克扣的工资共计38144元。

  “现在我们愿意解决问题,钱都给他们民工存起来了,但需要劳务公司确认金额和支付方式。”赵永红说。

  周建认为,现在江苏一建和劳务公司希望民工本人来新密领工资,这是他们故意设置障碍,不是诚心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让民工本人来新密市领钱不现实,因为有的人在外地打工,来回跑花费路费。”

  “现在已临近春节,我们只希望辛辛苦苦挣的钱能尽快拿到手,好回家过年。”周建说。他认为,这些外地民工为新密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 杨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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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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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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