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盛景濠庭一套“别墅”竟需签3个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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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份,市民毛女士在惠济区盛景濠庭项目看中一套400多平方米的“别墅”,并缴纳100万元定金;12月份,在毛女士再三催促下,开发商同意签合同,但必须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昨日,记者和毛女士一同致电该项目开发商河南德升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张女士,再次确认了要签3个合同的事实。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负责人说,盛景濠庭项目并非别墅,而是多层住宅。该项目涉嫌违规销售,房管局将对开发商进行约谈,并责令退还购房者定金。
报料
一套“别墅”要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
“惠济区的盛景濠庭项目今年9月30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在今年10月缴纳100万元定金,并与该项目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但是,开发商迟迟不与我签订合同。”昨天上午,郑州市民毛女士向记者报料。
在毛女士出示的“金荣·盛景濠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记者看到,毛女士认购的房产建筑面积400多平方米,毛女士向开发商支付定金100万元。
毛女士说,12月初,经过再三交涉,开发商同意和她签合同,但要求签订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不退定金。
“我感到很吃惊,第一反应就是,被骗了。”毛女士说,她虽然没有仔细阅读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开发商签订协议前口口声声说该项目是别墅,并且自己亲自去建成的房子看过,的确是四层楼的别墅。“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套别墅为什么非要签3个合同?这不是变相说别墅由3套房子组成么?”
和毛女士情况类似,市民黎先生也被开发商要求“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
黎先生说,今年6月份看中盛景濠庭项目一处“别墅”,开发商承诺不限购,交定金可以优先选房。“我刚开始交了30万,开发商说钱不够,不能选房。我又交了70万,开发商却表示可以选房、签合同,但一定要签3个商品房买卖合同。”
调查
销售经理称,“别墅”要办3个产权证
昨天上午,记者和毛女士一同致电盛景濠庭项目开发商河南德升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张女士。
张经理表示,毛女士可以很快签订合同,“但是,毛女士认购的400多平方米别墅必须按3套房来签合同”。
“为什么要签3个合同?”
“因为这个项目情况特殊,要办3个产权证。”张经理说。
“办3个产权证意味着买3套房。”毛女士说,“惠济区是限购区,况且我们家已经在郑州有一套房子,所以无法满足你们的要求,能不能退定金?”
接着,张经理以接待客户为由,表示稍晚些回复。然而,直到昨天晚上7点记者截稿,毛女士也没有收到张经理的任何回复。
揭秘
该项目并非别墅,而是多层住宅
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记者检索到,河南德升置业有限公司“金荣·盛景濠庭”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1)郑房管预字第2843号。
该项目预售证信息显示:盛景濠庭项目位于惠济区金桥路北、田园路东;预售证有效期自2011年9月30日至取得郑州市商品房屋产权登记备案证之日。值得一提的是,预售证显示,该项目为多层住宅。
郑州市房管局一位负责人说,房管局办理预售证依据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该项目为多层住宅。该项目楼房为四层,一层为车库,二层到四层为商品房。“房管局在对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审核,并发现该项目施工进度达到两层以上(含地下室)的要求后,发放预售证。
“简单来讲,规划中,该项目并非别墅,而是多层住宅。房管局发放的预售证也说明,该项目是多层住宅,并非开发商向购房者声称的‘别墅’。”该负责人说。
既然开发商向购房者承诺的是“别墅”,并且也是按照别墅标准建设,为什么非要把“别墅”拆成3套房卖呢?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规定,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房型比例不低于70%。“开发商为了规避这个政策,想出把别墅拆成3套房来办理产权证的歪招。但是,在限购政策下,郑州居民家庭在市内五区只能买两套房,这就导致购房者不能顺利签下合同。”
进展
房管局将责令开发商退还定金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负责人说,盛景濠庭项目在取得预售证前,违规收取高额定金,并涉嫌欺诈购房者,涉嫌违规销售。“房管局将立即对盛景濠庭开发商进行约谈,并责令退还购房者定金。”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在签订购房协议书以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轻信开发商一面之词。发现开发商违规,可以立即拨打房管局热线67889900举报。(大河报□见习记者王磊文记者杜小伟实习生郑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