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长沙国税局爆炸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曾致4亡17伤

2011年12月29日 18: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长沙12月29日电 (刘柱 王力夫)2010年曾制造致4亡17伤的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7·30”爆炸案案犯刘赘衡,29日被宣判执行死刑。

  当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上,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刘赘衡等一批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

  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业务不善,认为是彭某某迫害所致,即自2006年起不断骚扰、威胁彭某某及其子彭某并勒索巨额钱财。勒索未果后,刘于2009年9月决意炸死彭某及所在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的工作人员,并购买炸药、雷管、自制摇控爆炸装置,多次到东屯渡分局伺机作案。

  2010年7月30日下午,刘将爆炸装置放在东屯渡分局会议室门外,随后引爆炸药,将彭某等4人炸死,并致5人重伤,12人轻伤,财产损失103万余元人民币。(完)

分享按钮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