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人盗刷了48万多,市民直到半个月后才发现,这期间又被盗刷二十多万。更离奇的是,市民自称卡一直锁在保险柜里没拿出来过。监控录像显示,曾有戴头盔的不明男子用红色银行卡取款,该市民的卡是被克隆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银行未能识别克隆卡,储户高风险用卡,首次被盗款485410元银行与储户各负一半责任。第一次被盗刷当天储户未及时挂失,此后二十多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被盗刷半个月后才发现
吕女士和丈夫在大沥做建材生意,她办有一张某银行黑金卡,专门作公司业务往来流动资金,卡中金额时常近百万。去年6月18日晚,公司要给人打货款,其丈夫查询发现,卡中只剩20多万元,细算下来,有七十多万“不翼而飞”。到柜台和ATM机反复查询,结果都是这样。夫妇二人顿时傻了眼,“先拨银行客服电话挂失冻结,然后就报警。”
第二天,二人带着卡到银行柜台,竟发现:“前一天已拨打电话挂失,按理说已经取不出钱了。结果拿着卡到柜台要取出全部存款,没办任何手续就把钱取了出来。”挂失的卡还能正常取钱,这让丈夫招先生吃惊不已。
后来打出的账目明细显示,去年6月3日15时43分,吕女士的银行卡在广西一家超市被刷了46万多。随后不到一个小时内,又被分批取出共计2万元。此后的6月4日、7日、8日又有人分别取钱二十多万,其中6月7日在广西钦州一商城刷了17万多。
卡的信息是谁泄露的?
后来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调查发现,2010年6月7日,有戴头盔的不明男子使用红色银行卡来取款,而吕女士的卡是黑色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用的是“克隆卡”。
吕女士认为,真实的银行卡、正确的密码才是取款的唯一依据,而犯罪嫌疑人使用克隆卡盗刷,银行没有对犯罪嫌疑人持有的银行卡进行严格审查,没识别出伪造卡而导致存款丢失,理应承担责任。她要求银行承担卡被盗刷的损失。
银行方面称,吕女士的卡首次被盗刷后,银行向她发送短信提示并被成功接收,但吕女士却没向银行提出异议。同时吕女士将卡交由近亲属使用加大了银行卡信息和密码泄露风险。
对银行发送短信提示一说,吕女士和丈夫称:“在办卡时并未选择短信通知一项,这项服务是银行免费提供的。我们做生意的银行卡不停有资金进出、短信不断,不可能每个信息都查看。”
法院审理
首次损失银行和失主各担责一半 之后损失失主自担
法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使用“克隆卡”取款,银行未能识别克隆卡,未履行保障存款安全的义务构成违约;而吕女士曾将卡号和密码交由丈夫使用,账户信息、密码保管不善可能被他人利用。对于首次被盗取的485410元,银行与吕女士违约程度相当各承担50%责任,判令银行支付242705元和相应利息。
对于之后被盗刷的二十多万,法院认为,在首次款项被盗刷后,银行曾用短信告知,吕女士可向银行申请挂失,但她却在十几天之后才申请挂失导致损失扩大,故这部分损失由吕女士承担。(记者张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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