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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少年离家寻母未果被拐卖为小偷 盗窃被劳教(2)

2011年12月31日 09:59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屡次偷窃走上歧途

  回到青岛后,无依无靠的小明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涯。小的时候乞讨比较容易,随着年龄的增大,乞讨越来越难。有一次,一个社会青年对他说:“你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为啥要饭?再看见你要饭就揍扁你。”他赶紧逃走,走了好几条街道才敢停下来。

  “随着饭量增大,为了填饱肚子,我开始学坏,偷呀抢呀都学会了。”小明说。开始他捡点废品卖,实在难以果腹了,就开始想歪点子。他清楚地记得,每当乞讨不到东西时,就会偷偷地溜进建筑工地,称来找爸爸。趁人不注意,他拿起一块铁或钢之类的东西就跑。拿去卖个十元八元,一天的饭就有着落了。

  他多次试着找个活干,但由于年龄小,又没有身份证,工作很难找。终于有一次,一个收破烂的中年人收留了他,让他帮助收破烂。结果干了两个月,一分钱也不给他。最后,他把这个人的自行车偷出来卖掉了。有一次,他找到了一个小餐馆打工,由于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盘子,他被赶了出来。几次打工失败,使他对找工作失去了信心。

  但生活还得继续,吃饱肚子对小明来说成了最大的问题。他清楚地记得,15岁生日那天,一上午没有乞讨到东西吃。他实在饿极了,看见大街上一个孩子手里拿着鸡腿在吃,他跑上去一把抢到自己手里,边跑边吃。等两三分钟后被孩子的爸爸抓住时,他已经将鸡腿吃光了。结果,他被送到了派出所。因为他年龄小,派出所的干警将他教育了一番,就把他放了。

  第一次被送到派出所,小明心里很害怕,认为警察会狠狠地揍他。干警耐心地对他进行教育,并没有打他,还给他泡了一碗方便面。这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小明一方面觉得警察是好人,另一方面觉得做点错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警察不打人”。

  有一次,他钻进一个居民家里偷东西。偷了一些零钱准备离开时,恰好遇见了外出归来的男主人。男主人二话没说,冲着他的脸就是一顿猛扇,揍完他后又把他送到了派出所。警察查实后,决定对他实施拘留,但因为小明年龄小没有执行。

  从15岁到17岁这段时间,小明因偷东西多次被抓住。由于年龄小,偷的东西少,一般是被失主教训一番了事。有几次,小明被扭送到派出所,两次被决定拘留,因为年龄小没有执行。

  “未教所”里的悔悟

  2011年9月,小明因为偷东西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已经17周岁了,而且是屡教不改,小明被送到省未成年劳教人员管理所劳教一年。

  “在未教所里能吃饱穿暖,我感觉这里真不错。”小明很开心地对记者说,来到未教所几个月,他体重增加了十几斤。在一下午的聊天中,小明重复最多的是他的期盼和担忧。他说,十几年来,他最怕的是挨饿挨打,最盼望的是吃饱穿暖。

  小明告诉记者,将来解教后,自己已经成年了,他要回到临沂的老家,去办一个身份证,然后出来打工。“我不会回家的,也不会见我爸的,到镇上办了身份证我就离开。”小明说。从小明的这个表态可以看出,暴躁的父亲不但给小明的身体留下了伤疤,更在他的心灵上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在聊天中,小明多次说:“我多么羡慕其他有爸爸有妈妈的孩子呀,有人管,能上学。哪怕就管我吃管我住,我也不会在外面学坏呀。”

  在采访中,记者总是强忍着泪水。17岁,正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日子的年龄,而小明已经过了9年的流浪生活,难以想象孩子是怎么活下来的!更让记者震惊的是,在未教所里,这样的孩子竟然有许多。流浪的生涯,充满着苦难和委屈,这种生活给孩子们的心灵到底会留下什么印记呢?

  可喜的是,小明已开始规划自己的未来。他说,“这些年来,挨冻挨饿挨打是常有的事。虽然未教所很好,但我不想再回来了。以后出去我要好好干,反正我有力气,不论干什么都能生活。”

  结束谈话时,小明说:“以后我能自食其力了,如果遇到像我这样的孩子,我一定会努力地帮助他们,不让他们和我一样天天担惊受怕地生活。”

  -采访手记

  关注关爱流浪儿童群体

  在此次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几个案例:15岁的小侯,父母离异,因为忍受不了父亲的暴打,14岁上初一时离家出走,因盗窃被劳教;17岁的小浩,因父母双亡、伯父无暇管教,13岁离家出走,因盗窃被劳教一年,解教后不到15天再次因盗窃被劳教……

  据省未成年劳教人员管理所的警官介绍,所里未成年劳教人员中,有三成是流浪儿童。他们和小明一样,常年“无人接见、无人看望、无人关心”,成为典型的“三无”孩子。有些流浪儿童在解教时,没有家人来接,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甚至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警官们还告诉记者,这些孩子在流浪时,都结识了几名甚至十几名和自己差不多大的流浪儿童。由此可以推断,还有许多流浪儿童散布于广大乡村、城市。

  通过采访,记者既对流浪儿童的另类生活感到惊讶,又对流浪儿童未来的人生之路感到担心。他们是不幸的,因为家庭残缺或者父母双亡,有些孩子八九岁就流落社会,流浪街头。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去乞讨。他们生活得艰难,并随时有可能被坏人胁迫、诱骗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更令人担忧的是,命运带给他们的不幸,极可能转换为他们带给社会的不幸。因为,随着这些孩子逐渐长大,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会形成反社会的人格,敌视甚至报复社会。

  作为社会特殊群体,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和管理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传来一个好消息: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等8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从2011年底到2012年底,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得到救助保护,力争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通知要求各地落实一系列保障政策,防止未成年人因生活贫困、灾病致贫等外出流浪乞讨或再次流浪乞讨。

  这不仅是流浪儿童的期盼,也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让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流浪儿童权益,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吴允波 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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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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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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