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赵树立对儿子太无情了,才逼得赵刚做了这样的傻事。 ”
——赵女士
杀人、碎尸、抛尸……2010年3月份,发生在旅顺的一起惨案令人震惊,儿子赵刚亲手将自己的父亲杀害,手段极其残忍。
2010年11月,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赵刚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处其死刑。赵刚在法庭上显得很冷静,他表示“死活都接受”。
日前,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份,该案被省高院发回重审,赵刚被改判死缓。
案件回放 男子用潜水刀残忍杀父抛尸
2010年4月8日晚,家住旅顺的穆先生出门遛狗。当日22时40分许,穆先生走到大华小学附近的一个垃圾箱,上前翻垃圾。他翻开一个大塑料袋,顿时被吓得够呛,袋子中装的竟是断肢。穆先生赶紧回家拨打110。
警方介入调查后,一起杀人碎尸案浮出了水面。随着犯罪嫌疑人赵刚的落网,案件一时间在旅顺口区引起轰动,原来赵刚竟将自己的亲生父亲杀害,作案时年仅28岁。
2010年9月份,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赵刚小时候父母离异,随父亲赵树立一起生活,因经常遭到赵树立的殴打而产生怨恨。
2010年3月29日20时许,赵刚在位于旅顺口区横山街附近的家中,无故对赵树立进行殴打。后来,他害怕父亲报警,产生了杀人恶念。赵刚用父亲以前使用的潜水刀杀害了父亲。后恐事情败露,他又购买锯等物品,在杀人后的几天内将尸体肢解,并且装袋后抛尸。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赵刚当庭表示认罪。
在庭审过程中,赵刚详细交代了杀父抛尸的经过,表现得非常平静。
据赵刚讲,杀害父亲当天,他去旅店住了一晚。2010年3月30日,赵刚回到家中,将血迹处理干净。后来,他去商店买锯,进行分尸、抛尸。直到同年4月8日,赵刚才将尸块处理干净。
发回重审 如实供述家属谅解改判死缓
2010年11月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赵刚因家庭矛盾对其父亲产生怨恨,故意非法剥夺父亲生命,将其父亲杀死后进行肢解并抛尸,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本案全部证据,赵刚应属蓄意杀人。案发当时,赵刚也是无端惹事,蓄谋杀人,捅刺父亲胸部多刀,怕父亲不死,又捅刺其喉部多刀,杀人后,赵刚为掩盖罪行,又肢解尸体并抛尸,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核,将本案发回重审。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认为,赵刚所犯罪行,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所引发,赵刚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已得到家属谅解,因此可以不立即执行。 2011年12月14日,法院再次对此案作出判决,赵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文俊 记者张兴记者调查
父子俩相依为命却少亲情
据赵树立的妹妹赵女士讲,赵树立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后来,他和儿子赵刚一起居住,业余干潜水“碰海”的活。
赵女士认为,赵树立的性格特别古怪,没有朋友。“他两次婚姻失败,也是因为他对亲人没有亲情,说话也挺狠的。他自己做人挺失败的,就把怨气都撒在儿子身上,对赵刚从小到大非打即骂,天天在说赵刚是他的累赘。 ”赵刚性格特别自闭,赵树立作为父亲根本不管孩子,反而经常打骂赵刚,赵刚对父亲也没有感情,赵树立在山东“碰海”把腿弄坏了,赵刚也不照顾赵树立。 ”(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