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人周某,通过结拜兄弟的形式,成立“虎门帮”,然后通过暴力、教唆等手段,在漳州多所学校吸纳学生加入帮会,控制学生成员在所在学校收取保护费。昨日,芗城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财产5万元。
当天还有10多人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有期徒刑、拘役等。据悉,其中有过半数为未成年学生。对此,长期关注校园治安问题的市人大代表王松柏呼吁,相关部门务必要提前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昨日下午3点许,芗城法院第一审判庭门前,站满前来旁听的家长,不少家长神情凝重。石女士的儿子就读漳州某校,“我儿子在家表现都很乖的,没有想到他做这些坏事,本来打算让他去参军,现在一切都泡汤了”。
小东(涉及未成年人,化名)与石女士的儿子同校,他的朋友说,小东并没有加入“虎门帮”,但认识周某后,被周某强制向他所在学校学生收取保护费,如果不收就会被打。
经公诉机关统计,周某与他的“虎门帮”,先后向漳州多所学校的学生,收取保护费共计4万多元。此外,“虎门帮”成员曾对漳州一网吧进行打砸和聚众斗殴。
审判结束后,旁听的家长情绪激动,一名家长坐在位置上眼泪直流,也有家长走上前,紧紧握住戴着手铐的儿子。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自责,自己平时忙于工作,对孩子缺乏关心和教育。
□人大代表呼吁
公检法等部门多进校园提前介入法制教育
长期关注校园治安问题的漳州市人大代表王松柏,昨日也到法庭旁听审判。他说,青少年处在成长时期,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急剧变化的特殊时期,在他们身上有着充满独立性与依赖性,成熟性与幼稚性等错综复杂的矛盾,他们的思想活泼,好奇好学,但是社会阅历浅、生活经验少,辨别能力不强,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的不利,是导致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他呼吁,中小学及相关行政部门要真正重视法制教育,引导学生知法、守法;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应该多进校园,提前介入法制教育;家长也不应只忙于工作,预防是关键。他举例,可以让服刑人员到学校现身说法,中午放学时分是学生打架斗殴的高发期,治安民警可以到校园巡逻,从而起着震慑的作用。(海峡都市报 本网记者 苏禹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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