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碑林区人民法院替卧龙大厦业主从开发商处索回了258万元赔偿金。昨日(4日)上午,业主们来到碑林区人民法院,表示感谢,至此长达8年的维权官司终于了解。
卧龙大厦位于端履门九号,属于拆迁改造楼,共有68户住户,开发商为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住户陆续迁回卧龙大厦后业主发现,大厦内部设施并未完善。2004年,由于开发商一拖再拖不兑现承诺,业主们将开发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04年8月1日,此案在碑林区法院立案审理,后因被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就被拖延。2008年11月,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偿还卧龙大厦业主违约金以及各项资金共计258万余元。
因被告方不服,2009年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最终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在判决书下发之后,被告却以当初破产为由,拒绝偿还原告的赔偿金。随后,原告卧龙大厦业主们向碑林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011年12月,经碑林区人民法院努力,卧龙大厦68户业主终于拿到了共计258万余元的赔偿金。(记者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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