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儿子叛逆,刚过不惑之年的周某某,在一个夜里将儿子和妻子一同砍死。经过鉴定,周某某患有抑郁症,发案期间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本月(1月)10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将开庭审理此案。
周某某今年40岁,老家在长丰。案发前他一家三口与人合租丰大苑一套房子。他与妻儿间曾发生多次激烈争吵。想到儿子不听话,他竟萌生除掉儿子的想法。
去年8月14日晚,他与儿子发生争吵。当晚睡醒后,他从厨房拿了把菜刀砍向儿子。妻子孔某被惊醒,大喊“救命”,上前夺刀时招致刀砍。想到除掉儿子妻子也不会好过,他干脆数刀结果了妻儿的性命。周某某随后还给妻儿穿好衣服,并盖上被子和毯子。他还找出金戒指和金项链给妻子戴上。做完这一切,他紧挨着儿子躺下,回想自己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天亮后,他去了妻子的大姨张某家。张某随后报警。9月19日,周某某的精神鉴定结果表明:他患有抑郁症,发案期间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据了解,因为周某的家属并未为其聘请辩护律师,中院委托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据其辩护律师介绍,周某经鉴定,患有抑郁症。目前周某的情绪并不好,对于自己杀死妻子和儿子,周某感到很后悔。辩护律师表示,由于周某在案发期间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嫌疑人,将会为周某做罪轻辩护。(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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