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强奸并切割女子乳房获死刑
强奸女工之后,他竟手持裁纸刀,对受害女工的脖子、乳房、大腿等处进行切割。
昨日,这名残暴的杀人凶手被执行死刑。导报记者从厦门中院了解到,惨遭杀害的女子是一名来自云南农村的外来女工。
抢劫之后又起色心
根据史志防自己的供述,这起杀人案发生在三年前。案发当天,他原本和老乡一起去KTV喝酒。凌晨2时许,从KTV出来,回暂住处,途经湖里区江头禾山路段时,看见一个女孩,背着一个包独自一人行走。
这时,史志防先是动了抢劫的念头,他想抢女孩的包,于是跟踪在女孩后面,距离十几米远。一直跟到路口附近的人行道上,当时有很多汽车,史志防见四周没人,就冲上前,用右手绕过女孩的脖子,扼住其脖子。
女孩根本来不及反抗。史志防瞬间就用力将女孩弄倒在地,并用左手去抢包。不过,女孩在倒地前,将包扔在旁边的一部汽车下面。
第一次出手,没有拿到包,史志防很生气,就用力掐住女孩的喉咙一直到其没气不动了。之后,他又动了色心,想强奸这女孩。
强奸遇阻持刀割喉
于是,他又将女孩拖到两车之间,扯掉她身上所有的衣服,自己脱光裤子,强奸这女孩,其间,这女孩醒了呼喊,史志防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并掏出裤袋里的裁纸刀,推出刀片,割女孩的喉咙。史志防说:“刀割下去,当时血就往外冒。”
强奸后,他没有急着离开现场,竟然又用刀割女孩的身体。而切割时,他自己的手指也被刀割了一下,但伤口不大。随后,他穿上衣服,拿了女孩的包就走了。包内,有一部诺基亚手机。
史志防离开后,受害者吉小姐被群众发现并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吉小姐系颈前部、躯干部及肢体被锐器切割导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人之后照样去上班
第二天,史志防睡醒后,发现自己满身是血。于是,他把“血衣”脱了下来,换了套衣服,照样去工地上班。
不过,当天他申请结算工资后,就离开了工地。他在老乡的帮助下,逃回了河南老家。
2010年1月19日,史志防在河南被抓获;10天后,协助他潜逃的老乡郑某也被抓获归案。
近日,史志防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而帮助他潜逃的老乡郑某因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另外,法官还判决要求史志防赔偿受害女孩父亲54万多元。(海峡导报 陈捷 陈鸣 蒲建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