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争女友打群架致1人重伤被告上法庭
前男友和女友分手后,一直对女友念念不忘,经常打电话发短信,被现男友发现,两人约定见面“决斗”,并各自邀集了一帮朋友。见面后,双方手持木棍大打出手,女子前男友一朋友被打成重伤。今天上午,前男友黄某因聚众斗殴罪,现男友牛某及其邀集的四位朋友因故意伤害罪,站上了包河区法院的被告席。
开庭时,被害人吴某某也来到了现场,坐在公诉人旁边一言不发。今天开庭的是同一个事件两个不同的罪名。六名被告一上场,庭下一阵微微的骚动,有母亲轻轻呼唤自己儿子的名字,同时传来一片压抑的啜泣声。上庭的小伙都是20岁出头,黄某个头不高, 在包河区某公司当保安,瘦高个的牛某则无业。
据了解,小美(化名)在合肥打工时认识了黄某,相处中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后黄某因工作原因被调到外地,两地分居的生活让小情侣产生矛盾并分手,后小美认识了现任男友牛某。但黄某对小美念念不忘,总是发短信打电话。一次小美在接他电话时被牛某发现,牛某很生气,抢过电话警告他不准再和小美联系,但黄某置若罔闻,气急败坏的牛某约黄某见面详谈,黄某一口答应。
挂完电话,双方都邀集了各自的朋友,准备给对方颜色看看。2010年11月10日19时许,牛某邀约张某、贾某、梁某、童某及吴某、田某、陈某、朱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黄某邀约吴某某、方某、刘某、姜某等人,来到包河花园商业街东边路口某广告牌下见面。双方持木棍发生打斗,其间牛某、吴某等人追打吴某某,致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经鉴定,吴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牛某因琐事伙同张某、贾某、梁某、童某等人,持械聚众斗殴,导致一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因琐事聚集多人,持械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张兰 李玥玥 陈永骜 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