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失败孩子沦为受害者 男子家暴打死5岁儿子(2)
面对记者
新新父亲无声落泪
2011年5月14日18时许,记者来到斯大林派出所,只见坐在审讯室里的耿某,手上戴着冰凉的手铐,面无表情。耿某一米七五左右,短发、大眼。民警告诉记者,从中午耿某就没吃饭,言谈中流露出对孩子安危的担心,也很后悔把孩子打成那个样子。
“是恨铁不成钢才下了这样的狠手吗?”听了记者的话,耿某仰面叹了一口气:“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啊。”
“孩子身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他究竟犯了什么错被打成这样?”对于记者的追问,耿某始终低头不语,许久之后,他才小声嘀咕:“我也是被打大的。”
“家庭暴力就好像罪恶的种子,是会代代相传的。”教育专家们常常提到的这句话,在耿某身上应验了。民警告诉记者,耿某曾对他们说,他从事房屋装修工作,一年到头都在忙。和妻子离婚后,孩子双方轮流抚养,耿某竭尽全力赚钱,但孩子离耿某“听话”的要求很远,总是淘气,在外忙碌了一天,已身心疲惫的耿某再面对活泼、好动的儿子,就觉得忍耐力归了零,盛怒之下屡下狠手。民警说,孩子屁股上的伤是拖鞋打的,究竟打了多少下才能让屁股皮下坏死,呈现黑紫色,耿某说不清,也不敢再回想。
“你为孩子祈祷吗?”听到记者这句话,1秒钟前还在充硬汉的耿某掩面痛哭。“只要能救他,掏出我的心、肝、肺都行。”
“如果孩子抢救过来了,以后也许还会淘气、还会不听话,你还动手打他吗?”耿某无声地摇头、落泪。
无人看管
每天被关在家十几小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耿某与妻子离婚后,小新新就从幼儿园退园了。2011年4月起,作为某装修公司项目经理的耿某十分忙碌,他便将孩子独自关在家里,每天早上5时左右离开家去工作,最早17时许能到家,有时更晚。一个多月时间里,5岁大的小新新每天独自在家十几个小时。
因耿某早出晚归,孩子吃饭只能提前做好留在家里,孩子觉得饿了自己去吃,一整天也没人跟他说一句话。5岁的孩子会自己热饭吗?还是只能吃凉饭?这些问题都无从了解。
据耿某的弟弟转述,12日晚,哥哥和女友同在出租房中,新新又尿床了,耿某很生气地给儿子强行脱了裤子,之后他起身去开窗户,想放放屋里的尿味,再回身时孩子已经晕倒了。新新头部有伤,但耿某坚称从没打过儿子的头。面对民警调查,耿某说孩子手上的伤是自己被门挤的,屁股上的伤是他用拖鞋打的。小新新的性格遗传了父亲的倔强,被打从来都不认错、也不哭,所以耿某越打越生气、越打手越重。
尘埃落定
实施家暴父亲一审获刑15年
2011年5月27日13时25分,虽经医护人员多次抢救,新新的心脏最终还是停止了跳动。早已没有脑功能、感觉不到疼痛的孩子平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2011年7月20日,新新的“尸检报告”出炉,其鉴定意见为,新新系生前头部受钝性物体击打致颅内出血、脑挫伤,中枢神经系统受损、小脑扁桃体疝形成死亡,躯干及四肢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感染及小叶性肺炎可加速其死亡进程。其中关于头部重伤成因,法医根据损伤的形态特征,推断为受钝性物体打击形成。
2011年12月5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新新生父耿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哈尔滨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认为,耿某对孩子存在虐待行为,但耿某故意伤害新新的主观故意更加明显。法医检验报告也证实,新新系头部被重击致死亡。从孩子受打击的部位、强度看,耿某存在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因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非虐待罪提起公诉,更为准确。同时,也提高了对耿某的量刑幅度,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办案人员解释说,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耿某15年有期徒刑,是自由刑的最高上限,也是适当的。可能有些民众会提出对耿某的量刑过低的看法,这在情感上可以理解。毕竟,耿某的行为冲击着国人的道德观,挑战了道德底线,激起了群众的愤慨。但量刑不能超越既定的刑法架构、国情和历史阶段。(记者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