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人合伙盗窃分赃1300元 隐姓埋名潜逃13年
近日,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在逃十三年的盗窃犯罪嫌疑人尹某。
1998年,尹某刚刚年满18岁,从外地来天津以捡破烂为生,因生活贫困产生了伙同他人盗窃的念头。1998年6月份的一天凌晨,尹某伙同宋某、穆某等共计16人,经商议后,翻入某单位院内,用钳子剪断院内五、六、七号仓库门锁,从仓库内窃得合金刀头、轴承、黄铜气焊条、铜棒、铜板、铜带等物,销赃后获款2万多元,尹某分得赃款1300余元。经物价部门鉴定,上述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尹某盗窃后回了安徽老家,而宋某、穆某等人1998年7月再次到该单位盗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尹某随即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抓捕,尹某购买了假身份证,隐姓埋名逃至新疆乌鲁木齐县生活。十余年间,尹某以李某某的身份在乌鲁木齐县先是以废品回收为生,经过几年打拼,尹某娶妻生子,并和妻子一同做起了建筑用品租赁的合法生意,年收入几十万元。家庭的美满、经济上的富裕并没有减少尹某心中时时刻刻存在的那份不安。为了掩饰自己和表达心中的忏悔,尹某多次配合当地派出所破获多起案件,成为当地的治安积极分子,而且还资助贫困学生上学。尹某也多次想过投案自首,但想到投案会毁掉自己多年的好人形象,于是继续心存侥幸。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光的流逝与心中的忏悔不能抹去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011年11月,已经32岁的尹某被铁路公安机关抓获。尹某说,自己虽然暂时失去了身体上的自由,但得到了精神上的放松和心灵上的解脱。(每日新报 记者张家民 通讯员宋立刚孙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