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酒后滋事追打劝架者 被打者逃跑中被撞身亡
5人酒后追打老刘
面包车突然撞了过来
“我当时喝了酒,但是我记得我没有打到他。”前日上午,从陕西来渝打工的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站在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的刑庭被告席上,回忆着一场车祸的经过。26岁的他既不是这场车祸的肇事司机,也不是车祸受害者。但是,如果没有张某等人的追打,已经快满60岁的刘阳(化名)不会在公路上遭遇车祸,丢了性命。
案件背后>
张某为何是寻衅滋事
而不是涉嫌故意伤害?
记者了解到,张某起初是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拘的,公诉机关最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批准逮捕。在庭审现场,公诉人认为,张某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追逐他人,情节恶劣,建议法官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4至5年有期徒刑。
事后,记者咨询了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的贺天强律师。他解释,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贺律师认为,公诉机关之所以会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是因为刘阳遭遇车祸致死,起因是张某5人的追打。“如果没有那场车祸,他的行为很有可能不会被定罪。”贺律师说,那样张某最多只会因为寻衅滋事的行为受到治安处罚。
贺律师也归纳了一些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情形: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刘阳躲避追打跑上公路,遇车祸身亡,追打者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受审
事发经过>
5个人喝了酒,追打劝架人
车祸发生在去年5月30日晚,张某和同在大渡口区一个工地上打工的4个老乡,相约到茄子溪天籁村音乐茶座喝酒唱歌。当晚10点30分左右,张某等5人在喝了18瓶啤酒后结账准备离开。可是在结账之后,和张某同行的一个老乡又突然要老板再赠送一瓶啤酒来喝,遭到拒绝。随后,5人和老板发生了争吵。
“你们讲点道理好不?要喝酒就拿钱买啊。”这时,同在这家音乐茶座唱歌的刘阳上前劝说张某等5人,让他们不要再吵闹。“关你什么事?”张某立刻指着刘阳怒斥道,其他4人也将矛头对准了刘阳。
刘阳很快意识到自己寡不敌众,匆忙转身离开了音乐茶座。可是没想到张某等5人也追了出来,张某手上还拿着一只玻璃烟灰缸,另外4人手上也都提着空啤酒瓶。刘阳被这架势吓坏了,赶紧往前跑,张某等5人则在后面穷追不舍。
他往公路上跑,突遇车祸身亡
“我已经不太记得当时的情况了,我只记得自己跟着老乡一直在追他。”张某回忆说,事发当晚下着大雨,看不太清楚前面的路。他朝刘阳扔了烟灰缸,可是没有砸中。就这样,张某等5人一直沿着袁茄路至九宫庙方向的公路向前追打刘阳。
快60岁的刘阳体力明显比不过张某这几个年轻人。在追逐了六七十米远的路程后,张某等5人离刘阳大概只有5米远的距离了。眼看着就要被追赶上,情急之下,刘阳突然加速斜穿马路。可是,当他快要跑到马路对面时,悲剧发生了。一辆超速的面包车,直接将刘阳撞飞。当张某等5人反应过来时,刘阳已经倒在了离车10多米的马路上。
刘阳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大渡口公安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阳的死因是车祸致颅脑损伤。车祸发生后,张某等5人慌忙逃回了工地。随后,张某被大渡口区警方抓获。据了解,目前此案中仍有两人在逃。
庭审现场>
“爸爸,求你帮我找亲戚借点钱”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面包车驾驶员因超速行驶撞倒刘阳,刘阳因未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二人负有同等责任。
驾驶员已与刘阳家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刘阳家人的谅解。不过,刘阳的家人却不愿原谅张某等5人。在庭审前,刘阳家人给公诉机关写了一封信,要求严惩追打刘阳的张某等5人,并要求张某等5人共同赔偿11万余元。
“我错了,我认罪。”张某在庭审现场低着头说。他没有请律师帮忙辩护,他的家人也没有到现场旁听。张某说,他去年4月来重庆之后,只跟家里人通了一次电话。他的父母、妻子和2岁大的女儿都在老家。而车祸发生后,他们都没有到重庆来看过他。张某对刘阳家人的民事赔偿,会直接影响到这起案件的判刑。于是,张某请求法官,让自己给父亲打一个电话。法官同意了张某的请求,并借给他一部手机。
“爸爸,求你帮我想想办法。”张某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他哭着恳求父亲帮忙筹钱。“找亲戚借点钱好不?求你了!”张某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最终,张某的父亲终于答应他会想办法,尽量筹钱。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记者获准采访张某。“他们一定对我很失望。”对于案情,张某已经不愿多说,他只是告诉记者,他对不起死者,更对不起家人。他很后悔,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见习记者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