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火箭式”升迁缺乏民意认同
也许清华毕业生焦三牛确有过人的才能,但大多数民众并没有看到他的才华;也许所有的程序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背景”,也没有违规,可是,公众对这种“火箭式”升迁的理由并不知情。
一段时间以来,“火箭式”升迁的年轻干部备受质疑。最新的例证出现在甘肃武威。据报道,清华大学2010届毕业生焦三牛,参加工作仅半年,即升任武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有人惊呼,“这也太狠了吧,刚工作就当领导。”
和其他同类事件一样,武威市委组织部的回复也是“合乎程序”。报道援引武威组织部干部二科一李姓工作人员的话称,按照公开招考公告,“211”大学毕业在武威工作2年以上以及清华大学毕业在武威工作的,可直接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从这一要求看来,毕业于清华大学的焦三牛确实符合报考副处级领导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这个公告本身,武威官方的解释是向上级请示并通过了的。
笔者不怀疑这种内部的请示程序。事实上,像甘肃武威这样的西部边远省区,要吸引名校的高材生,若非特殊待遇还真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一讲“特殊”,就免不了对现有制度的突破。事实上,公告确实突破了中央关于党政领导选拔的诸多规定。若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对照可知,焦的半年工龄明显差之甚远。
另外,不知道当地是否另有一套“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多数地方为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划定了明确的范围。比如,放宽任职资格年限要求的,必须达到中央“条例”所规定任职资格年限的一半时间以上;越级提拔的一般只能越一级等。焦三牛的半年工作经历和一次实现三级跳,还是达不到很多地方的最低要求。
但如果认可这种逐级突破的内部规程,要为“合乎程序”找到具体的条文依据,也并不困难。拥有内部规程制定权的地方相关部门,为某位人士量身定做一个便是。但这丝毫无助于消除社会质疑。在这些质疑的背后,实质是这些干部的提拔与任命缺乏民众的认同。
也许焦三牛确有过人的才能,但大多数民众并没有看到他的才华。也许所有的程序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背景”,也没有违规,可是,公开的招考程序毕竟仍是“少数人考少数人”,公众通常没有参与的渠道和平台,对年轻官员的“火箭式”升迁理由并不知情。
在“上选下”的官员选拔机制中,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正在承受着更多的压力。因为,在“上选下”的选拔机制中,一些官员只对上负责,不认为自己需要向民众解释自己的升迁原因。这种尽管属于个案的“隔空”对话,客观上拉大了官民的距离,也使民众对“火箭式”干部很难产生认同。
不管哪级领导干部,都是服务于民的。领导干部需要与民沟通,干部选拔机制也需要引入公民参与。只有民意认同在前,对“火箭式”干部的质疑才会越少。
□王刚桥(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