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师撞死劫匪引争议 自称跟官商扯不上关系
1月17日晚11时许,广州金沙洲一名19岁女大学生遭三贼抢劫,小学体育老师张先生飞车截贼致一死两伤的新闻成为全城热点。张老师是见义勇为还是过失伤人一直争议不断,网友提出:教师驾车撞死劫匪一旦定罪,世间将再无英雄!
昨天,处于舆论漩涡的张老师现身接受专访,他称事故后的三天心里从揪心到闹心再到担心,如果再来一次,还是一定会出手帮忙。
澄清
我跟官商扯不上关系
不确定是抢劫还是抢姑娘
张老师说,事发当晚,他陪已有驾照的老婆练车,在附近街道转了几圈,大约练了40来分钟,刚定点停靠在路边时,老婆首先听见喊声。
张老师看见马路对面的树下,有一女两男在纠缠,“起初以为是情侣吵架”,渐渐才发现女方处于弱势,被歹徒们一边抓着头发,一边拉扯着衣服,一把摔到地上。
“看见他们手上拿着反光的物件,是类似刀棒的东西。”张先生表示,当时3名男子是一个扶着摩托车,两个控制着女子,女子只懂拼命呼喊,“我和老婆至今还不确定,他们到底是在抢东西,还是在抢姑娘。”
并非“富二代”、“官二代”
“在网上看见有人说我们是富二代、官二代,也有人说我们是开着豪华越野车撞的人。”张老师说,为了上下班和教研开会等需要,夫妻俩在去年9月才贷款买的车,如今还在月供。至于双方的父母,据悉都住在东北老家,“平凡不过的老百姓,跟官商都扯不上一丝关系。”
从多方可证实,张老师的薪水不高,赵女士更是长期患病,由于身体原因,她在4个月前辞工,一直赋闲在家,老公一个月的工资有一半花在为她治病的药费上。赵女士向记者出示手机短信,显示她有不止一张欠费万元以上的信用卡。出事后全家人的连续几天奔走,对他们的经济情况造成更大的负担。
观察
撞死劫匪
前车之鉴
市民驾车撞死劫匪,在广东已有先例。去年,广东吴川市民凌华坤驾车追赶抢劫犯罪嫌疑人致其不治死亡。吴川市交警认定凌华坤属于见义勇为。虽有“前车之鉴”,本案还是引起了网友热议,支持者认为不应追究见义勇为者责任,反对者认为即使见义勇为,也不能如此过激,抢劫犯有罪,但罪不至死。
有法律专家分析,如果报道内容属实的话驾驶起亚车撞劫匪的张姓小学老师不但不负刑事责任,而且是属于应当表彰的见义勇为行为。据受害者称,当时几名男子不但抢她的手机,而且还用铁棍殴打她,毫无疑问这几名男子涉嫌抢劫罪。而对于抢劫罪,刑法规定了“无过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张老师目睹劫匪抢劫,驾车追击造成劫匪的死亡,显然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重要的是,张老师的行为还有判例的支持。2008年7月,顺德龙女士带着大量现金驶出车库准备出门做生意,被三名年轻人伏劫。被抢后,龙女士不假思索追匪,匪徒三人坐着一辆摩托车被龙女士的私家车撞上,其中一名劫匪当场死亡,另外一人受伤。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龙女士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无论是张老师还是凌华坤等人的见义勇为的行为,与佛山中院的判例不无关系。见义勇为撞死劫匪的事件,在佛山中院的判决后,这种事件越来越多。这原因恐怕就在于,佛山中院的判决作出后,经过媒体传播的放大,鼓励了人们敢于与违法犯罪做斗争,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并且,在与违法犯罪做斗争和见义勇为过程中,造成劫匪的伤亡,都无须负刑事责任,这才让他们有更足的勇气来驾车撞劫匪。
法律具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以及强制作用。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清张老师撞劫匪的事实,如果他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应通过法院宣告其无罪!
对话
三天经历:
揪心·闹心·担心
截住歹徒以免更多人受害
问:想过要把人撞倒吗?
张老师:当时的脑子是急得一片空白,就想着一要救人,二要截住歹徒,以免有更多受害者。
问:是否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张老师:考虑的时间不过一两秒钟,无法计算太多。情势也实在危急,女事主获救后还一路捂住臂上的创伤,滴了一地的血迹如今还在现场。
问:有人说你做好事是为了出名。
张老师:没有人会用自己和别人的性命去出名,我喜欢正义,也喜欢平凡的生活。这几天我们对媒体避而不见,有媒体又报道说我“被拘留”了。
心路历程:揪心、闹心、担心
问:知道把人撞死后有何想法?
张老师:很意外。起初听说死者是17岁的孩子,我俩觉得特别揪心。后来确认是26岁的惯犯,还是挺难过。
问:这几天如何度过?
张老师:我知道报纸、电视、电台、网络上都有很多讨论,正面反面的都有,也有很多说得很难听的话。为了不让我太难受,老婆这些天都不让我看新闻和上网,基本是她一个人在承担。
问:对生活造成多大影响?
张老师:很闹心。我经常半夜醒来,老婆也几晚没睡好。事件曝光后,每天上百个电话打进来,除了亲友问询,还有冒充记者的,有推销保险的,总之是什么都有。出门打车也会小心,怕暴露住址。
问:现在心情会平复一点吗?
张老师:很紧张,为了警方的认定而忐忑不安。昨天公布死去的惯犯信息,我担心他有同伙看见,以后找我家人报复。
没有内疚却有后怕
问:为惹上麻烦而后悔吗?
张老师:虽然为生命而惋惜,但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事,所以不会后悔和内疚。事后知道对方是惯犯,心想当时要没将他们撞倒,就会被反扑所伤,反而有点后怕。
问:是否由此联想到彭宇等案件?
张老师:公道自在人心,我深信社会上还是好心人多。事发后,一下子就有很多人围了过来,我宁愿相信他们是一早准备伸出援手,而并非一直在看热闹。
问:为做好事而惹上麻烦有何感想?
张老师:虽说提倡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但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确实不容易。(何道岚 陆建銮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