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夺路人金项链 一句“我有刀”被定抢劫罪
吴某随口对失主说了句:“我有刀!”这样一句话,让抢夺转化成为抢劫。
看到背对自己的女士脖子上金光闪闪,吴某心生邪念,趁不备抢走女士脖子上的金项链,失主发觉上前阻拦。吴某随口对失主说了句:“我有刀!”吴某怎么也没想到,这样一句话,让抢夺转化成为抢劫。
临近11时,陈婷(化名)一头长发,穿着黑色的衣服,孤身一人站在西安西八路一个公交车站处等车。
在不远处,一名中年男子骑着黑色电动车慢慢地向她靠近,突然间电动车加快速度,从陈婷身边擦身而过。她觉着脖子突然一紧——金项链被拽走!
“抢劫!抢劫!”顾不得危险,陈婷跑过去紧紧抓住骑车男子的脖子。“放手,我有刀子。”男子边喊边继续骑行,拖了陈女士20多米远。眼看陈女士就要抓不住了,周围市民一起围堵,110警车也过来了。
见情势不妙,男子丢下车撒腿就跑,最后被民警当场抓住。民警搜查发现,电动车后座里放着一把水果刀。
原来,骑车男子吴某,是西安市解放路一家书店临时工,因毒瘾难熬,上班途中看到等车的陈婷背对自己没有提防,心起歹念想扯走金项链。“我没有随身带刀,没有威胁到受害人。”吴某为自己辩解。
经估价,被抢的金项链合计价值3125元。吴某抢夺过程中,因抢夺困难施加言语威胁,陈婷虽不知晓吴某是否确实携带刀具,受到影响产生了恐惧感,实质上就是一种胁迫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吴某的行为已经从抢夺转化为抢劫罪,最终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罪起诉。(三秦都市报记者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