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1228人获救助
2012年02月02日 2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记者2日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1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1228人,发放救助金392.3万元,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在全国检察机关均名列前茅。
据了解,为使刑事被害人救助走向法制化,2011年1月,江苏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及标准、范围、程序等内容作了更为详细地规定,完善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审批制度。为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到刀刃上,江苏省各级检察机关还建立了救助申请审批绿色通道,在坚持严格审查申请资格的基础上,在收到救助申请后的10日内作出救助决定,如遇有紧急情况,还将特事特办,边办手续、边预付救助金。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表示:“检察机关在检察执法办案环节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是对公平正义追求的必然结果,是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姚东明 景明 检控宣)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