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厂书记贪污60万 妻子帮其存款被判洗钱罪
2012年02月06日 14:07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丈夫使尽手段吃掉公款60多万元,为了遮人耳目,让妻子存到其母亲名下,以为就没人知道了,然而贪官还是栽了,并把妻子牵连了出来。近日,贪官妻子因涉洗钱罪,被江北区法院判刑。
王某今年43岁,丈夫黄某原是重庆造纸厂党委书记。2010年,重庆造纸厂拆迁改造,当年10月,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和任职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造纸社区居委会主任兼党委书记的王某某一起,通过伪造房屋拆迁协议、虚构支出等,共同将公款65万余元非法占有。
2011年2月,黄某将该款中的60万元交给妻子王某,让她以其母亲的名义去银行开户存钱。明知这笔钱是黄某贪污受贿所得,2011年2月底,王某仍用母亲的名义到银行开户,把60万元存了进去。2011年6月底,黄某让王某把钱全部取出来,拿给造纸社区主任王某某,两人继续借虚假协议掩盖侵吞公款的行为。2011年8月,黄某和王某某相继案发并被判刑,黄某妻子王某也被牵连出来。
2011年12月底,王某因涉嫌洗钱罪被提起公诉。江北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60万元是丈夫黄某犯罪所得,仍用母亲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帮助丈夫隐瞒该款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已构成了洗钱罪。遂以洗钱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唐中明)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