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夜“侥幸”醉驾 福建泉港一男子面临刑罚
中新网泉港2月6日电(林永传 郭斌 蔡鹏飞)6日晚上,福建泉港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在各主要交通干道开展打击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确保元宵节期间群众出行安全。
在当晚的统一行动中,泉港交警共出动警力61人次,检查驾驶人181人次,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2起,其中饮酒驾驶1起,醉酒驾驶1起。
晚7时30分,统一行动开始。泉港交警大队以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为重点线路设立了3个执勤点,突击检查过往车辆,加大管控力度,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晚上8点45分,民警在祥云一执勤点查获了酒驾摩托车驾驶员。一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车经过执勤点。一脸通红的男子迅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面对酒精测试仪,男子心里打起了“小算盘”,只含吸管,不吹气。直到民警要将其带去医院抽血,他才老老实实配合。经测试,罗某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据交代,当晚他喝了1瓶葡萄酒,接到朋友电话要出去玩,觉得自己还很清醒,就驾车车出来了。没想到,刚出门没多远,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当晚9点10分,一辆摩托车经过交警大队门口路段的执勤点。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司机竟欲强行冲卡。在执勤民警的迅速行动下,成功对其进行了拦截。在驾驶员身边时,民警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经酒精测试,驾驶员郭某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据郭某交代,他当晚去某酒店喝酒,自己喝了有三瓶了,自己知道酒后驾驶的危险,但是还是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了。面对即将刑事拘留的处罚,郭某表示对自己的醉酒驾驶行为后悔不已。
泉港交警大队办公室负责人金江华表示,泉港警方将不定期、不定时进行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突击检查,希望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要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