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抢劫女子后拍裸照勒索被抓
2月5日,博白县男子林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几天前,他伙同另一男子林某某持刀劫走一女子,搜走女子身上所有财物仍未罢休,还强行剥光女子衣服并拍下裸照欲索要10万元。
2月1日晚9时许,博白县博白镇的高女士带着儿子和侄女,驾小轿车到县城的南城百货超市购物。当他们从超市出来后,高女士让两个孩子先上车,自己正想坐进驾驶室之际,身后突然出现两名男子,持刀顶住她的背部,威胁她“不准动”。高女士担心歹徒伤到自己和孩子,从而不敢呼救。
紧接着,其中一男子将高女士押进小轿车后排座位上,并用绳子将她的双手紧紧捆绑住,还用一件衣服罩住她的头部;另一男子则钻进驾驶室,启动小轿车离开了超市。途中,高女士身上的200多元现金、一只手镯、一部手机被抢走;两个小孩吓得哇哇大哭,两男则恶言恶语加以威胁。
身上的财物都被抢走了,可这两名歹徒仍未罢休。小轿车开了40多分钟后,拐进一段泥土路停了下来。后排座位上的男子,强行把高女士全身衣服剥光,然后用手机拍下她的裸照。
被拍裸照后,后排座位上的男子扬言威胁:“如果你不给我们10万元,我就将你的裸照上传到网上,还将你的裸照贴遍博白街,让你永远都抬不起头。”高女士迫于无奈,只好与对方讨价还价,最后确定为6万元。两男记下高女士的车牌号码、家庭住址及手机号码,限定高女士两天内给钱。
作恶之后,劫匪驾小轿车载着高女士及两个小孩,到水鸣镇至英桥镇二级公路大利路口后,留给高女士一个联系电话后弃车逃走,同时威胁高女士不准报警。
2日上午9时,高女士到博白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报案,博白警方迅速部署警力展开侦查。
3日晚9时许,高女士按照警方部署,拨通了劫匪留下的电话,约定在博白县城朝阳市场附近给钱。当晚,两名劫匪来到约定交钱的地点,但其中一人相当狡猾,临时决定将地点改到朝阳市场里面,之后又让同伙单独在市场里面等候高女士,自己借故打电话逃离。预先埋伏在市场附近的便衣民警一拥而上,将正在等候高女士的一名劫匪捉拿归案。
经审讯,被抓男子叫林某,逃走男子叫林某某。林某交代,2月1日中午,林某某对他说“最近手头很紧”,密谋去找一位开小车的少妇搞点钱,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少妇身上都有钱,且很爱惜自己名声,被抢后也不会声张。随后,两人带上尖刀到南城百货超市门前蹲守。看到高女士从超市出来,远远就按响电子遥控锁,便将她锁定为作案目标。作案时,他负责驾车,林某某坐在后排座位上负责搜身等。(南国早报 记者赵敏 通讯员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