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钱遭拒杀人后喝药脱裤自杀(图)
昨日下午,长沙县双江镇凶杀案犯罪嫌疑人罗汶来到凶案现场进行指认。今年正月十三凌晨,他拿着菜刀、木棒来到该镇龙华村的吴家,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据罗称,李与他有感情纠纷,来她家,是为了要她退还“曾用于她身上的钱”,遭拒后,罗汶将李某和她儿子、婆婆杀害。问他杀人原因时,他说“当时很生气”。
昨日下午,长沙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案情,并现场对发现嫌犯踪迹并报警的村民吴明(化名)兑现了2万元奖励。
杀人缘由 要求退还“用于她身上的钱”被拒
犯罪嫌疑人罗汶,现年33岁,初中肄业,未婚,住长沙县双江镇龙华村新屋里组。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罗汶与被害人李某发生感情纠纷,后李某欲摆脱与罗汶的关系,罗于是要李某将用于她身上的钱退还给他,却遭李拒绝及辱骂。对此,罗汶心生恨意。2012年2月4日凌晨1时许,罗汶持菜刀、木棒来到被害人李某家,叫醒正在睡觉的李某,再次要求李某退钱给他遭到拒绝,罗汶遂用木棒、菜刀将李某砍打当场致死,并将李某的儿子吴某和李某的婆婆王某某杀害。作案后,罗逃至附近山中藏匿,直至8日14时被抓获。
据警方介绍,案发后,2月4日13点17分,长沙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长沙县双江镇龙华村新屋里组吴某家3人被杀于家中。
接警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侦破工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敖平洋、重案支队支队长陈宇星、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欧益科等领导赴现场指挥侦破工作,现场勘查、法医检验和调查走访等工作随之展开。
2月8日13时许,专案组民警接到群众报告:在山头一空置房内发现有人,极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罗汶。接到报告后,组织警力发动群众将该山包围,对周围加强搜捕。
14时许,犯罪嫌疑人罗汶从山的另一头欲冲出包围圈时,被民警及群众发现,民警立即向前追捕,在山脚处追上罗汶,并将其抓获。
得赏村民 发现罗行踪后锁门并通知警察
昨日下午2时,长沙县公安局会议室。龙华村村民吴明从该县公安局长曾卫国手中接过2万元人民币的悬赏奖励。
据吴明介绍,2月8日上午,他来到自家位于龙华山上的养鸡场中,在房间里看到了一床薄被子,又想起在附近看到的方便面盒,产生了怀疑。
吴明在山上土坯房内养了鸡,每天来回跑,他在拣鸡蛋的时候最先发现了罗汶的动静。他说,听到房内有窸窸窣窣的走动声,枕头、被子和楼梯都不见了,他当时就断定罗汶在屋上的阁楼里。他对着楼上喊,罗伢子,不要跑了,犯了事就要认!随后,他拿了个扫帚,出去将大门锁住,守着前门和两边的通道,同时打了电话给老乡和县里的警察。吴明因为举报立功,得到了长沙县公安局2万元的悬赏奖励。
奖励大会上,县公安局长曾卫国对吴明说:“谢谢你提供线索。”吴明说:“这是应该的。”在发表获奖感言时,头发花白的吴明对现场的年轻人说:“希望你们能早日成家。”
嫌凶:当时很生气,你说是不是?
昨日下午3点30分,犯罪嫌疑人罗汶被带到凶案现场进行指认。
33岁的罗汶皮肤黝黑,满嘴黄牙,个子不到1米7,看上去很结实,戴着脚镣手铐,被4名荷枪实弹的武警架着,穿着黑色棉鞋。
问及他的作案动机,罗汶反复强调:“我当时很生气啊!”罗汶认为,受害人李某跟他谈恋爱,用了他打工的钱却不还,这种做法让他很生气。罗汶还反复反问记者:“你说是不是?”
潇湘晨报:昨晚在里面(看守所)过得好吗?
罗汶:还可以。
潇湘晨报:屋内还有老人和小孩啊,你怎么下得了手?
罗汶:心里乱了!
潇湘晨报:什么时候离开的?
罗汶:砍完人,吃了农药就出去了。
潇湘晨报:农药哪里来的?
罗汶:自己带过去的。
潇湘晨报:你早就知道会出事?
罗汶:是的。
潇湘晨报:出事时是几点?
罗汶:12点多一点点吧。
潇湘晨报:后来去哪了?
罗汶:在家里睡了一会儿。
潇湘晨报:逃跑的这几天怎么过的?
罗汶:在土砖屋里睡了一晚,在山上睡了几晚。吃的都是生萝卜,喝点生水,还吃了包快餐面。
潇湘晨报:为什么现场还有你的裤子?
罗汶:我划水不起,想一下跳到塘里淹死算了,就把裤子脱了,但又没淹死。(潇湘晨报 吴可 彭滔 刘阳 罗湘香 邹振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