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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农民工讨薪难诱发恶性暴力事件 恶意欠薪或为根源(2)

2012年02月13日 09:5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恶意欠薪或为根源

  对于欠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曾坦言,虽然各级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来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仍然面临不少困难。比如在建设领域,很多施工企业强调工程款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因此不能按月发放工资。出现拖欠工资后,实际上是合同承包纠纷与劳动纠纷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增加了解决欠薪的难度。

  “恶意欠薪正是引发过激讨薪行为的根本原因。”西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以讨薪恶性事件频发的建筑领域为例,建筑领域中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分包、转包环节过多,建筑工人权益易受侵害,“当前建筑行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较低,普遍存在总包方将项目分包,分包方将项目多次转包的现象,工人处在整个建筑项目的最后一环,发包环节任何一方拖欠薪金,都会导致建筑工人的薪金无法落实,而未签订书面合同也使农民工讨薪时缺乏有力证据,讨薪渠道匮乏,难免采用过激手段”。

  此外,讨薪行为之所以时常引发恶性事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讨薪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冲动之下容易引发犯罪。

  “讨薪工人受教育程度低,从事基础性工作,缺乏对合理维权途径的了解,当辛苦劳动却得不到报酬时,往往不知所措,只能采取私力救济维护个人权益,或因发泄不满而引发犯罪。”办案检察官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在西城区检察院曾办理的李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中,李某所在的北京某保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其3个月工资未付,李某与保安队长到公司要求偿付后仍得不到解决,李某一怒之下将其负责的地下车库内停放的他人车辆车窗玻璃砸碎泄愤。

  对于农民工因讨薪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判决时能否从轻处理?这一问题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讨论。

  对此,西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针对此类案件应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从妥善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防止矛盾升级,根据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不同作用和主观恶性,分别处理、区别对待,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为其争取权益,防止引发嫌疑人的抵触情绪和仇视社会心理。

  此外,检察官还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特别加强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履约情况、劳动环境及各类劳动者基本保险金缴纳的检查力度,提高用工企业的违法成本;并积极鼓励工人加入工会组织,提高工会与用工方在薪资谈判、工人权益保障等各方面的作用,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系统,拓宽其维权渠道。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案意点击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相关法律也作出修改增设罪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但是,仍有一些企业以种种方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恶意欠薪直接导致了因讨薪引发的刑事案件的发生。

  此类案件的发生,让人心生惋惜——维权演变为犯罪,最终,农民工的权益还是受损。维护农民工权益,社会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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