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法院判决74670名毒品犯罪分子
中新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张蔚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14日在北京透露,2011年全国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7467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8969人,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重逐年增长。
最高法今天就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召开新闻发布会。孙军工介绍,201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9244件,同比增长16.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7467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8969人,重刑率为25.4%,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19个百分点。
他指出,从当前中国毒品犯罪的特点看,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仍居主导地位,但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重逐年增长,在部分地区已超过海洛因,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也不断出现;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高发,制造合成毒品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毒品犯罪分子中累犯、再犯的比重较大,部分毒品犯罪分子在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实施毒品犯罪。
孙军工表示,针对近年来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犯罪突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制毒渠道的形势严峻,而实践中打击处理的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起草了相关规范性指导文件,计划尽早出台,以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源头打击力度。此外,针对实践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部分合成毒品缺少定罪量刑标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调研,适时制定规范性文件,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