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作剧报警欲炸广州塔获刑1年
2012年02月14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编造虚假信息报警?小心触犯法律获刑!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高某胜进行宣判。
被告人高某胜,男,1983年1月7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人,小学文化程度。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高某胜于2011年7月30日凌晨零时27分许,使用号码为134241××400的手机拨打“020110”报警电话,编造在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广州塔放置了炸药并要炸广州塔的恐怖信息,致使公安机关出动大量警力对广州塔进行搜查排查。
次日17时许,被告人高某胜被公安人员抓获。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胜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人高某胜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郑旭森)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