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泛舟溺亡 家属告同船人索赔60万
2012年02月15日 15:0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酒后泛舟后海溺亡 家属告同船人
饮酒后与朋友划船不慎落水身亡,孙先生的妻子苏女士将同船人刘某、宋某、周某、张某及经营游船的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今天(15日)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苏女士诉称,去年一个夏日的晚上,她丈夫孙先生与刘某、宋某、周某一起吃饭,其间饮用了大量白酒。后刘某提议去后海划船,被告张某随后也一同前往。晚8时许,五人登上游船,不久就因避雨将船划到金锭桥附近准备上岸。此时船舱进水,发生侧翻,刘某等人先后爬上附近其他游客的船只,而孙先生则因溺水身亡。在施救过程中,虽然游船经营公司的救援船赶到事发现场,但没有立即组织施救,而是取回拖绳后才到场,整个施救过程大约十分钟左右。
苏女士认为,刘某等人明知孙先生饮用了大量白酒并达醉酒状态,还将他带到后海的游船上,并最终因翻船导致孙先生身亡。而该游船经营公司明知游客已饮酒的情形下,仍向其出售船票,并允许其登船,没有尽到应尽的劝阻、告知等义务,上述行为是对孙先生生命的严重侵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林靖 通讯员石敏敏)
【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