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涉嫌受贿428万受审
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6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指控,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在甘肃省天水市任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及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期间,涉嫌收受贿赂428万余元,另有973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张国华的受贿罪指控多达32项,其中最早的可追溯到2003年。经审查,在2001年任天水市副市长后,张国华多次以审批项目、协调办理土地使用等有关审批手续、介绍工作、出面协调相关事项等名义,收受他人贿赂。2008年11月,张国华调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后,又多次以承揽工程等名义,亲自或通过其妻刘淑萍多次收受贿赂。
经审查,张国华及其妻子刘淑萍二人全部资产总额为2146万多元。其中有现房16套,实际投入956万多元,银行存款142万多元,股票账户资金近500万元,手表、玉器、金条价值111万多元,对企业投资及借款340多万元;另有轿车两辆,价值近36万元,购物卡17.2万元。在其资产中,张国华、刘淑萍能说明来源的共计1173万多元,其中收受贿赂428.28万元,礼金174万元,尚有资产共计973万多元不能说明来源。
庭审中张国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伏法,甘愿接受法律制裁,但分别以借款、收了钱没办事、没有超越职权违规办事等理由,对公诉机关的32项受贿罪指控中的27项的定性当庭提出质疑,并对指控的来源不明财产的数额提出质疑。
据了解,该案将择日宣判。张国华妻子刘淑萍因涉嫌参与受贿已另案审理。 (姜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