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老年人成非法集资诈骗案高危人群
自去年11月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北京警方已破获重特大非法集资类案件8起,目前仍有20余起在侦案件,初步核实涉案金额超亿元。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明海涛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从近年发案情况看,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并呈多种表现形式,其中围绕股权、基金等金融产品的非法集资问题尤为突出。而在受骗群体中,老年人由于手中掌握着闲散资金,渴望进行高回报投资却又欠缺有效的信息来源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已成为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的高危人群。
编织“健康”神话专骗老人
据明海涛介绍,以往北京警方侦办的案件中,很多嫌疑人就是看准了老年人“较强投机心理、较弱判断能力”的弱点,专门设计了针对老年人的圈钱方案。
北京一家医疗机构专门向老年人、特别是身患疾病的老年人推荐会员卡,以老年人最为关注的“健康管理”、“体检”、“疗养”等为诱饵,收取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高额会员费。由于其推销的“疗法”深得老年人信任,仅在北京就成功收取了500余万元会员费。
“这类打着所谓生态旅游、保健、健康投资等旗号进行的非法集资,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极易赢得信任。而这些老年人在投资之前,很多人会故意避开子女,生怕遭到阻拦。”明海涛告诉记者,不仅如此,很多上了年纪的被害人在明白上当受骗后,仍然不希望警方介入,侥幸地认为只要其投资的公司还在,钱就有收回来的可能。“但事实上,这些公司在骗局被揭穿后,只是尽可能地稳住投资者。一旦时机成熟,便会卷钱逃跑,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明海涛告诉记者,在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犯罪团伙的目标就是“圈钱”。他们除了利用“健康”打动老年人外,还会以合法注册的公司、企业为依托,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名义,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等多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
利用传销手段更具诱惑力
据了解,近年来,非法集资的被害群体在向中老年人集中,形式花样也在不断翻新:由直接吸收存款到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由单一债权到股权甚至债权、股权相混合;由单人作案到组织化、网络化……手段更为隐蔽也更具欺骗性。而在北京警方查办的案件中,利用传销手段开展非法集资的案件呈高发态势。这种非法集资活动发展快、涉案数额大,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
3年前,打着“全国老龄委”名义开展的“幸福199”工程,曾让大量老年人趋之若鹜。该团伙承诺,成为其终身会员后不仅可以享受各项优惠待遇,介绍会员入会的,还可获得高额提成。直至案发,该团伙已在北京、山东、辽宁等地吸收中老年会员1.3万余名,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犯罪团伙以传销手段进行非法集资,能够更快达到敛财目的。”明海涛解释说,在一般的非法集资活动中,组织者一般只会承诺给予投资者一定比例的高额返利,这种返利只是一种静态收益;但当非法集资与传销结合起来之后,投资者将不仅能够获得静态收益,还可以获得发展下线的各种名目奖励款的动态收益,对于参与者无疑更具诱惑力。
不贪图高回报避免上当
据了解,除了转让林权、代种植、售后包租等方式,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都是容易发生非法集资的领域。
明海涛说,由于非法集资类案件涉及人员众多,且新类型犯罪手段不断涌现,使得警方调查取证难度大大增加。
针对这些特点,北京警方提示,要避免上当受骗,最根本的还是群众要降低投机心理,不要贪图高回报率,只要是承诺的回报率明显高于合理水平的都存在问题。
“只要是遇到公司、企业采用研讨会、推介会、讲座、传单、手机短信以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介绍、许诺固定回报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就已经涉嫌非法集资,应当特别提高警惕。”明海涛说,如果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可以多向行政机关包括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咨询。
此外,对于已经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的群众,也要增强维权意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李松 黄洁 孔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