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财务人员挪用4亿元潜逃韩国遭遣返
在中国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的积极协调和努力下,中韩两国司法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我国执法部门与韩国法务部、大检察厅、警察厅、国情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机制。在中韩两国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部分潜逃韩国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国,极大震慑了欲外逃至韩国的犯罪分子
今年是中韩建交20周年,两国关系从无到有飞速发展,不仅经济和文化交流突飞猛进,人员交流也进入高峰期,去年中韩双边贸易额突破2456亿美元,人员往来超过600万人次,在韩中国留学生超过7万人。与此同时,部分中国犯罪分子也利用中韩人员交流密切的便利条件,希望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到韩国定居甚至入籍,以期达到躲避法律制裁的目的。仅去年,就有5名在韩潜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被韩国司法部门抓捕,后经两国司法部门密切合作,其中4人被成功遣返,1人因为已经加入韩国国籍正在接受取消韩国国籍的审查,还有1人为主动自首,中韩警务合作取得重大突破。
挪用4亿公款终被遣返
2008年年初,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在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其驻韩国釜山公司的巨额运费收入及投资款不翼而飞,被内部人士非法截留和转移,涉及总金额在4亿元人民币,由此一桩中国航运界罕见的财务丑闻由此爆发。
中海釜山公司是中海集团在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的海外公司之一。案发后,中海集团立即报案,并查明釜山公司财务经理李克江有重大犯罪嫌疑,他通过“蚂蚁搬家”式的财务“运作”,分100多次将公司的巨额公款从公司账户逐步转移到其他账户,并据为己有。李克江在案发后“人间蒸发”,无人知晓他的下落。
由于该案涉及金额庞大,性质恶劣,引起国资委和公安部高度重视。国资委在事件后随即发出财务风险警示,并向在海外有分公司的大型央企发出通报。公安部也对此案高度重视,并通过各种方式查找李克江的下落。鉴于李克江在韩国常住多年,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因此李克江可能继续藏匿在韩国的可能性较大。中国驻韩警务联络官通过各种方式,要求韩国司法部门加大对该案的关注力度,并争取早日将李克江捉拿归案。
由于李克江并没有加入韩国国籍,也没有永久居留权,因此随着李克江在韩藏匿的时间越来越长,其在韩居留期也已届满,成为名副其实的非法滞留者。虽然李克江在韩国改头换面、东躲西藏,极力回避与熟人接触,希望隐匿自己的行踪,但韩国国情院最终还是获得了李克江在韩非法滞留的情报。2011年5月5日,韩国警方紧急出动,将浑然不觉的李克江捉拿归案,并随后移送检察部门接受调查。
我驻韩警务联络官王大鹏得到消息后,随即通报国内,并在公安部的直接指导和指挥下与韩方进行交涉,最终韩国检察总长作出了撤销起诉、强制遣返的决定。2011年10月28日,李克江最终被遣返回国,而随着这起国内航运界罕见的挪用巨额公款案主犯落网,案件的审理工作也进入全新的阶段。
杀人犯藏匿18年遭驱逐
1993年12月26日,宁静秀丽的中朝边境小城吉林省临江市发生一起震惊全城的凶杀案,当晚20时许,权志松在临江某歌舞厅与人发生口角,双方发生激烈打斗。接到弟弟在歌舞厅“被欺负”的消息后,权志松的哥哥权岩松手拿凶器赶到现场,两人一起用匕首捅死一人、捅伤两人,随后两兄弟负罪潜逃。临江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手段寻找两人的下落,但奇怪的是两人从此再无任何消息。
转眼该案过去18年,而临江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权志松、权岩松兄弟的抓捕始终没有放弃,并于2011年组成由临江市刑侦大队及国保大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进行进一步侦办。在经过几个月的细致工作后,终于获取到一条有价值的信息:权氏兄弟的姐姐在大连居住,而专案组在调取其姐相关信息时,发现其姐有套住房的社区登记暂住人口姓名为赵学俊。经过专案组的细致调查和分析,发现赵学俊很可能就是杀人逃跑的权志松。专案组民警立即前往大连市对赵学俊实施抓捕,并于2011年10月14日将其成功抓获归案。经讯问,赵学俊供认了其就是权志松,他对杀人逃跑后,花钱重新办了假户口改名为赵学俊藏匿至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对权志松的审讯中,专案组获得了其哥哥权岩松已经潜逃到韩国的重要线索。专案组随即通过吉林省公安厅向公安部国际合作局请求协助,而公安部也立即启动国际执法合作机制,通过驻韩使馆警务联络官与韩方进行密切接触,希望韩方提供司法合作便利。根据国内公安部门向韩方提供的权岩松在韩国可能使用的假名,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局进行了细致筛查,发现权岩松确实冒用他人名义非法进入韩国并长期拘留,而权岩松在韩国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场所随即也被查清。
在公安部刑侦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国际合作局、驻韩警务联络官及韩国出入境管理局、韩国警方等的密切配合与协作下,权岩松于去年11月初被韩国警方抓捕。随后韩国出入境管理局以“非法骗取拘留资格”的罪名,决定将权岩松驱逐出境。2011年11月24日,潜逃18年的杀人案嫌疑人权岩松被成功遣返国内,而从10月中旬发现权岩松潜逃韩国到11月下旬成功将其从韩国遣返归案,仅仅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
大“蛇头”潜逃10年终落网
2011年11月22日下午5点,从韩国仁川飞往青岛的MU560航班缓缓降落,旅客们陆续走下飞机,这时一名叫“金勇南”的韩国乘客头戴鸭舌帽出现在航班的到达出口。突然,埋伏在附近的6名便衣刑警一拥而上,将猝不及防的“金勇南”抓捕归案。
其实这个人真名叫赵勇哲,原籍辽宁丹东,是一名在逃的大“蛇头”。赵勇哲涉嫌在2001年与其他4名同伙(已全部捉拿归案)一起,先后组织260多人从丹东偷渡到韩国。在偷渡案被揭发后,随着同伙逐步落网,他携部分赃款潜逃出境。
为了躲避法律制裁,赵勇哲试图将自己彻底“漂白”,采取更换姓名改变身份的方式在韩国“潜伏”。在案发后的10年间,赵勇哲没有回过一次国,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麻痹大意促使其露出马脚,赵勇哲居然与家人进行联系,而该情况随即被我公安机关掌握。
随着中韩执法合作机制的启动,根据中国公安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韩国警方随即找到了在韩国悠哉游哉的赵勇哲,由于赵勇哲使用假冒中国身份骗取在韩长期居留权,因此韩国出入境管理部门随即对其作出了“取消非法骗取的拘留资格,强制驱逐出境”的处理决定。与此同时,韩国有关部门将赵勇哲驱逐出境的时间和具体航班等内容通报中方,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在一周内顺利遣返并在华被捕。
大“蛇头”赵勇哲根本不知道中韩执法合作的大网已经拉开,被遣返时故意选择从青岛入境,以为避开沈阳或许能风险小一些,没想到一踏入祖国的土地立即束手就擒。
“清网行动”迫使逃犯自首回国
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并取得强大的威慑效果,战果显赫。9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宣布凡是在逃犯罪人员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清网行动”同样在驻外使领馆也得到宣传和贯彻。我驻韩使馆警务联络官王大鹏随即将国家有关“清网行动”期间自首宽大处理的政策在位于首尔的使馆领事部院内进行张贴,以期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多年前在吉林省汪清犯下“伤人致死案”的俞东焕,虽然在案发后几经转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在韩长久居留权,但其内心的担心和恐惧一直挥之不去。
俞东焕的家属在去我使馆领事处时,看到了张贴的关于“清网期间”自首从轻处理的公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俞东焕终于在家属陪同下于2011年12月15日主动联系到我驻韩警务联络官,申请自首回国,接受中国法律制裁。目前俞东焕已经回到国内,相关案件也在正常审理中。 本报驻首尔记者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