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毒品犯罪呈六突出特点
中新网武汉2月21日电 (记者 艾启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崔正军21日表示,受境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湖北禁毒总体形势较为严峻,毒品犯罪仍处高发态势。
湖北省高院21日对外通报称,2007年至201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848件10071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7744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2080人,重刑率为26.86%。从统计情况来看,全省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数量、罪犯人数、重刑率等逐年上升。此外,2011年与2007年相比,新类型毒品犯罪上升了63个百分点。
崔正军分析,从审判实践情况看,湖北毒品犯罪呈现六个突出特点。一是涉案毒品种类不断增多,麻果、摇头丸、K粉等新型合成毒品所占比例明显上升。二是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高发,制造合成毒品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三是毒品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比例较高,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四是毒品犯罪分子中累犯、再犯的比重较大。五是吸毒群体趋于多元化、低龄化,女性、青少年犯罪频发。六是毒品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包括租用普通民房、在人群聚居区制造毒品,混杂其他物品中邮寄、托运或体内藏毒,利用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运毒等。
湖北省高院还公布了4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代某、熊某等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案,罗某、胡某贩卖毒品案,胡某贩卖毒品案,曲某、张某等运输毒品案。这4起案件包括制造毒品犯罪、团伙毒品犯罪等类型,犯罪分子多具有累犯、毒品再犯、多次、大量向多人贩毒等情节。这4起案件共判处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9名被告人十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崔正军表示,湖北省高院今后还将根据依法惩处毒品犯罪的形势,陆续公布一批体现依法严惩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以及因吸毒诱发犯罪的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