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情敌谈判期间将其刺死 法庭上下跪道歉(图)
刺死情敌,女子在法庭上下跪道歉
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昨受审;“脚踩两只船”的“劈腿”男友案发后一直未露面
去年8月11日,南京浦口区一宾馆发生离奇命案,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颈部被刺,死在靠窗一侧的床上,另一年轻点的女子口吐白沫,不醒人事,床头柜上放在一把刀和两瓶农药(本报2011年8月12日曾予报道)。原来,两名女子的男友是同一人,因为感情纠葛约在宾馆谈判,期间言语不合,年轻一些的李秀捅死了情敌。李秀行凶后服药自杀未遂,昨天,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审。
情敌见面
两人方知男友“劈腿”
警方和120赶到现场时,颈部被刺的女人已经死亡,而口吐白沫的女人虽喝下农药,但经抢救生命无碍。随着调查的展开,一段三角恋爱逐步浮出水面。
死者名叫郑洁,39岁,南京人。行凶者叫李秀,31岁,安徽人。2008年,郑洁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南京做生意的王强,两人确定关系后搬到一起居住,但一直没有领证结婚。2011年4月,仍是通过亲朋介绍,王强又认识了比自己小八岁的安徽女子李秀,两人相处没多久也同居了。此后,王强辗转于两个女人身边,在婚事上摇摆不定。
郑洁和李秀并不知道彼此的存在,直到王强在手机上露出破绽。据李秀回忆,王强跟她交往期间,经常接到同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她偷看手机发现,那个女人叫郑洁。经再三追问,王强承认郑洁是早已分手的前女友,还承诺不再联系。不过,李秀留了个心眼,偷偷记下了郑洁的电话。
2011年8月8日,李秀给王强打电话,王强很不耐烦,丢下一句“在外面办事”就挂了电话。“我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居然给郑洁打了个电话,没想到接电话的是王强,我这才知道他脚踏两只船。”李秀对办案民警说。同样被蒙在鼓里的郑洁也很疑惑,王强为何要抢着接自己电话?两个心存疑虑的女人私下联系上了,并相约在南京谈判。
第二天,李秀在南京桥北某宾馆开房住下。晚8点,郑洁赴约。两人各自说出与王强相识、交往的过程,并打电话质问王强。眼见瞒不住了,王强只得承认劈腿事实,但不肯到宾馆面谈。此时,两个女人都认为过错在王强,对对方并无敌意。
谈判破裂
刺死对方后服药自杀
两人一直谈到深夜,次日清晨,郑洁才离开宾馆。10日,李秀一个人待在宾馆,给王强打了很多次电话,恳求见面,对方都没答应,心灰意冷的她决定第二天回老家。她并不知道,郑洁一离开宾馆,就跟王强见了面,王强在郑洁面前将她说成“死缠滥打的第三者”,一再保证会跟她一刀两断,最终取得了郑洁的原谅。
11日中午,李秀给郑洁发短信说自己要走,希望能再谈一次。郑洁得知李秀这两天没怎么吃东西,特意买了食品带到宾馆。下午2点多,两人面对面坐在床上,又谈起了王强。已跟王强和好的郑洁,此时的态度比之前傲气许多,她跟李秀说,王强已经选了她,他们准备拍结婚照登记结婚,房子都装修好了,而且她比李秀有钱,希望李秀放弃。案发后,李秀告诉办案民警,正是这几句话刺激到了她,她举起切水果的刀,一下子刺在郑洁的脖子上……将郑洁刺死后,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她拿出包里的农药,喝了一瓶,然后躺在床上等死,再之后就出现了民警撞门而入的一幕。
庭审现场
她下跪道歉,劈腿男逃避至今
庭审中,对于检方指控的涉嫌故意杀人的事实以及罪名,李秀及其代理律师均表示“没有异议”。但律师表示,李秀曾于8月10日下午退房,准备回老家,后来回来是因为没搭上回皖的车。他据此认为,李秀“并无故意杀人的预谋”,案发时动刀属于“激情杀人”,他请求法庭念在这一点对李秀从轻判处。
死者郑洁曾有一次婚史,还有个未成年儿子。昨天,郑洁的父亲代表老伴和外孙,向李秀提出74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要求。郑父当庭表示不会原谅李秀,“她对我女儿连捅两刀,刀刀致命,足见她杀人恶意之深,我强烈要求法院判她死刑!”听到这话,李秀失声痛哭,并从法警的押解下挣扎着下跪,向郑父道歉。旁听席上的被告家属也纷纷下跪恳求死者家属的原谅。因案情复杂,法官未当庭宣判。
庭后,记者从双方家属处了解到,王强自案发后就躲了起来,不肯面对双方家属。(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