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毁容事件应绕过“标签式舆论”
2月24日,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该微博称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岩不成,将其烧成重伤。记者24日联系到受害者周岩的家属及其代理律师李智贤。李智贤称,目前陶汝坤仍被羁押,22日下午,当地警方已对周岩进行了伤情鉴定。
在“官二代” 作为一个群体负性标签的当下,公众对“合肥17岁少女戴面具讲述被官二代浇油毁容始末”的高度关注,反映了公众郁结已久的社会情绪。在一定意义上,就笔者的看法,离开了对“官二代”的特殊情绪,该事件恐怕不可能受到如此强烈的关注,换句话说,这是一起借助公众对“官二代”不满的标签化效应而产生的“标签式舆论”。对此,我们该如何审视?
是故意放大“官二代”的身份标签而有意或无意之间忘记了正义、公平的存在,还是只顾发泄怒火而忽视了我们所真正关注的对象和反思的路径呢?这是一个问题。正如某主持人所说:“当我们稍微冷静客观一点,再来想一想这件事情的话,就会觉得把这个案件完全贴上一个‘官二代’的标签,有些牵强了,更不利于通过司法途径客观、公正地去解决问题。让案件回归案件,相信法律的最终裁决。”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悲情故事,对受害者来说如此,对施暴者一方来说,也未尝不是。
可以认为, “标签式舆论”效应反映了公众抵达公平、正义目标的艰难,但这些都不是我们一味赞成“标签式”舆论蔓延的理由所在,相反,对“标签式舆论”也应反思之,否则,再善良的关注也有可能走上非理性的陷阱,再美好的公平渴望也可能被遮蔽:有病的除了个体,是不是还有社会?除了关注“官二代”,我们还需要做些什么?如果任由这种“标签式舆论”蔓延,对社会和个体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从根本上说,“标签式舆论”除了激发起社会对立情绪外,还能产生更多的仇恨和摩擦而不是问题的解决。因此,应及早面对事件而不是让事件发酵,给公众以正义的制度化期待而不是急于撇清关系,才是上上选择,也是避免下一个“标签式舆论”效应到来的理性选择。(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