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破获总案值8.8亿元快件走私系列案
据深圳海关27日披露,深圳海关近期侦破特大快件走私激光头案,目前刑事立案9宗,涉案激光头4900多万个,总案值8.8亿元,涉税约1.5亿元,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激光头主要产自韩国的三星和日本的三洋、索尼、日立等公司,其加工后的半成品“机芯”是DVD、电脑光驱等产品的核心部件。体积不大、重量仅为十几克的激光头,目前国际市场价格为2至3美元一个,一般贸易进口的激光头需缴纳10%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
2010年下半年,深圳海关得到线索称:星某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生产DVD机芯所使用的激光头大部分为走私进口。深圳海关工作人员发现,以香港永某公司名义向其他公司委托通关的人员实际是深圳高某公司的员工。星某惠州公司、香港星某公司、深圳高某公司、香港永某公司等企业表面上只是正常贸易往来,但其真正控股股东都是刘某一人。此外,深圳高某公司近年来对外销售的机芯数量,远远大于其正常纳税进口的激光头数量,而且企业有大量的人民币现金、美元现金的来往。
2011年7月12日,深圳海关出动近300名缉私关员,分成20个组,分别在深圳、惠州、珠海、厦门等地同时开展查缉。此次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74名,查扣涉嫌走私运输工具9辆,查获品牌激光头188699个,半成品机芯180000个,马达593000个,减震器194750个,监控视频摄像头34个,地质探测仪2台,以及各类书证、物证一大批。
经深圳海关查实,刘某团伙以惠州星某工业区为基地,以深圳高某公司为屏障,以保税加工业务为掩护,通过快件渠道走私体积小、价值高的激光头入境,入境后再加工成DVD机芯出售牟利。为掩护深圳高某公司的走私活动,刘某还专门设立用来“顶包”的空壳企业——香港永某公司。
据深圳海关统计,刘某走私团伙通过上述方式共走私进口激光头3100多万个,案值约6.45亿元,偷逃税款1.24亿元。深圳海关在办案过程中顺藤摸瓜还查明中某惠州公司、惠州利某公司等企业也参与走私激光头的事实,并将其与刘某团伙走私案一并列为系列案件进行统一侦办。(记者 詹奕嘉)